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收回体训基地改造项目涉及福建 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政地〔2019〕100号
发布时间:2021.05.07来源:点击率:0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体训基地改造项目涉及福建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自然资〔2019〕28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收回福建七建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新华北路31-2号部分国有土地5272.43平方米〔土地证号:漳国用(96)字第18475号〕以及布政园5-6号的国有土地95平方米〔土地证号:漳国用(96)字第18476号〕,合计5367.43平方米,作为体训基地改造项目工程用地。具体收回范围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具体收回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