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区 经营性土地收储、开发及出让计划的批复
漳政综〔2020〕11号
发布时间:2021.05.07来源:点击率:0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2020年度市区经营性土地收储、开发及出让计划的请示》(漳自然资〔2020〕1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为扎实做好市区收储、开发及供应工作,更好地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经营效益,同意你局编制的2020年度市区经营性土地收储、开发及出让计划,请你局会同芗城区、龙文区政府,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依规组织实施。
请你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