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成立漳州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漳政综〔2020〕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民商事纠纷依法、公正、快速、有效地解决,促进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76号)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司〔2019〕159号)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漳州仲裁委员会,其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林 方 市司法局局长
副主任:郑通斌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黄亚敏 原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成 员:顾贤生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杨毅斌 市工信局副局长
林丽卿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曾平西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方龙辉 市台港澳办副主任
何惠民 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
倪昌源 市国资委四级调研员
苏艺峰 市工商联副主席
李跃祥 市贸促会副会长
蔡丽石羡 市律师协会会长
蓝潮永 闽南师范大学教授
漳州仲裁委员会下设漳州市仲裁服务中心,为漳州仲裁委员会提供辅助性、服务性工作。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