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龙文区人民政府,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漳州市市区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已经市政府2020年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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