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长泰县2020年第三次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20〕58号
发布时间:2021.07.16来源:点击率:0
长泰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长泰县2020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泰政〔2020〕1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长泰县2020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方案。拟拍卖地块二宗,土地总面积5.6367公顷,其中泰2020P07号地块面积3.3041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超市),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9〕1140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泰2020P012号地块面积2.3326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超市、市场)、商服用地-餐饮用地(饭店、餐厅、酒吧)、商服用地-旅馆用地(服务型公寓、宾馆),宗地使用漳政地〔2015〕38号文批准收回的1.5655公顷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2〕135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0.7671公顷国有建设用地。
你县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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