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坑社区 田洋内整体拆迁安置工程划拨用地的批复
漳政地〔2020〕82号
发布时间:2021.07.16来源:点击率:0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坑社区田洋内整体拆迁安置工程划拨用地的请示》(漳招管字〔2020〕12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6〕267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3.8228公顷及市政府以漳政地〔2020〕73号批准收回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0.1878公顷,合计4.0106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坑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石坑社区田洋内整体拆迁安置工程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安置房)。用地范围以用地红线图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具体用地手续由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