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2020年 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20〕84号
龙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龙海市2020年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龙政综〔2020〕19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龙海市2020年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方案。拟拍卖地块四宗,土地总面积11.82161公顷,其中龙2020P14号地块面积2.4183公顷,龙2020P15号地块面积3.9891公顷,龙2020P16号地块面积2.72422公顷,龙2020P17号地块面积2.68999公顷,土地用途均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店);龙2020P14号地块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9〕1123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2.2401公顷,龙海市人民政府以龙政地〔2020〕36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0.1782公顷;龙2020P15号地块使用龙海市人民政府以龙政地〔2015〕32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龙2020P16号、龙2020P17号地块均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9〕601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
你市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