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平和县2020年第二次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20〕92号
发布时间:2021.07.19来源:点击率:0
平和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平和县2020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平政地〔2020〕3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平和县2020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方案。拟拍卖土地编号平2020P02,土地面积3.8577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超市),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0〕982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3.3039公顷,平和县人民政府以平政地〔2020〕34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0.5538公顷。
你县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