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协助筹备 全市现代农业发展大会系列活动的通知
漳农通〔2020〕20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开发区、投资区农业农村部门:
为加快全市农业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市委市政府定于近期召开全市现代农业发展大会,届时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等出席会议,并参与系列活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协助筹备好有关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十强”“十佳”评选
为表彰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为全市农业产业发展做出的贡献,会议安排了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强”、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十佳”、农民合作社“十佳”、家庭农场“十佳”等表彰活动,具体评选办法是:
(一)县级推荐。在本辖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中,分别择优确定1-2家〔重点县(市、区)可推荐2-3家〕,报县领导同意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份)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申报材料见附件。
(二)市级评定。市农业农村局根据评定细则,组织专家评定,评定结果报市领导同意后发文认定。
(三)表彰授奖。将在全市现代农业发展大会通报表扬获奖单位,并举行授奖仪式。
龙头企业、创新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十强”“十佳”评选,分别由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科技教育科、农经站具体组织实施。
二、签约项目选送
为鼓励工商资本投入我市农业产业发展,会议将安排集中签约一批农业重点项目。请各县(市、区)积极选送优质签约项目,项目选送标准是2020年新建/待建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今年计划投资5000万元以上,每县选送1-2个项目。报送材料包括项目概况(名称、地点、建设内容、总投资、年度投资)、签约文本、签约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三、重点项目补报
2月13日,我局印发《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农业生产发展重点项目的通知》(编号:2020N008)向各县征集项目。截止目前,全市共报送106个项目,总投资57.62亿元,2020年度投资26.95亿元。其中,华安、南靖、长泰、平和、龙海、漳浦、台商区、云霄、芗城、诏安、高新区、东山2020年度计划投资分别为14.43亿元、3.35亿元、2.25亿元、2.16亿元、1.95亿元、1.47亿元、1.21亿元、0.27亿元、0.25亿元、0.19亿元、0.19亿元、0.07亿元;龙文区、古雷、常山开发区没有报送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仍存在较大缺口,请有关县(市、区)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补充报送重点项目。
请有关县(市、区)于3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汇总。联系人:郭晓义 联系电话:13799717481 信箱:znwjk@163.com。
附件:1.农业经营主体“十强”“十佳”评选办法
2.农业经营主体“十强”“十佳”申报表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0日
附件1
农业经营主体“十强”“十佳”评选办法
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强”评选办法
(一)参评条件:企业总部在本市辖区内,注册两年以上,市外子公司经营指标全部计入;2019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总额6000万元以上,总资产报酬率 %以上;农业生产占企业总值70%以上,近三年内无发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环保问题。参评农业企业可以同时申报龙头企业“十强”和科技创新企业“十佳”。
(二)申报材料
1.《漳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强”申报表》(附后);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2019年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县级(含)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2018、2019年纳税情况证明;
5.企业产品品质、品牌建设情况有关证明;
6.企业专利证书、科技创新成果或有关部、省、市级认定的证书等。
二、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十佳”评选办法
农业科技创新企业是指重视科技创新,对科技创新投入大,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技研发,积极开展创新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创新成绩显著,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企业。
(一)参评条件
1.企业总部设在本市辖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经营两年以上,建立规范财务制度,技术开发投入单独建账的农业企业;
2.从事农产品生产与加工,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主营业务技术水平在本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年销售利润率高于10%以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良好;
3.注重品牌建设,建立严格质量管理体系,产品通过无公害质量认证或其他相关认证;
4.重视节能降耗,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万元产值能耗(或资源消耗量)较低,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5.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企业科技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2%以上或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10%以上,企业拥有1项二类知识产权以上科技成果(在有效期内,没有争议或纠纷);
6.企业对当地农民增收具有较大科技创新示范带动作用,对农民实行土地入股分红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
7.近三年内,未发生科研失信行为,未发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环保问题,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申报材料
1.《漳州市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十佳”申报表》(附后);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2019年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企业财务制度及技术开发投入单独建账证明;
3.县级(含)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2018年、2019年纳税情况证明;
4.企业产品品质、品牌建设情况有关证明,企业专利证书、科技创新成果或有关部、省、市级认定的证书等;
5.从事农产品生产与加工,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主营业务技术水平在本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等有关证明;
6.建立严格质量管理体系,产品通过无公害质量认证或其他相关认证等有关证明;
7.重视节能降耗,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万元产值能耗(或资源消耗量)较低,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等有关证明;
8.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企业科技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或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比例,企业拥有科技成果(在有效期内,没有争议或纠纷)数量、类型等有关证明;
9.企业对当地农民增收具有较大科技示范带动作用,对农民实行土地入股分红等有关证明;
10.近三年内,未发生科研失信行为,未发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环保问题,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有关证明。
三、农民合作社“十佳”评选办法
(一)参评条件:从产品质量安全优质、品牌效益比较高、经营规模比较大、示范带动能力强、运行比较规范、设施设备比较完善,且已被评为市级以上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中择优推荐,推荐参评名单应综合考虑行业分布。
(二)申报材料
1.《漳州市农民合作社“十佳”申报表》(附后);
2.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农民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和《农民合作社成员名册》;
4.合作社章程及生产、财务、管理等制度复印件;
5.2019年度成员权益变动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资产负债表及成员账户(提供5个成员账户);
6.2019年合作社有关会议记录复印件;
7.生猪养殖合作社需提供环评合格书复印件;
8.合作社如有主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注册商标,参加交易会、博览会和农超对接,使用财务软件管理,获得表彰和取得的荣誉等情况,有相关媒体宣传报道的材料,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加分项;
9.合作社标牌、规章制度上墙、固定办公场所以及开展服务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相片(彩印)。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合作社公章,并按1到9的顺序装订成册。
四、家庭农场“十佳”评选办法
(一)参评条件:从经营规模适度、生产管理规范、农场设施比较完善、产品质量安全优质、带动示范效果好,且被评为市级以上示范场的家庭农场中择优推荐,推荐参评名单应综合考虑行业分布。
(二)申报材料
1.漳州市家庭农场“十佳”申报表(附后);
2.家庭农场运营情况报告及发展规划;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家庭农场经营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或国有农场农工身份证明,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有常年雇工的家庭农场还需提供常年雇工身份证明;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林权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对尚未取得经营权证书、林权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流转合同的,需由家庭农场所经营土地的所有权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家庭农场生产和管理制度资料,2019年家庭农场生产记录复印件;
7.2019年以来农场生产经营收支记录复印件;
8.畜禽养殖业需提供《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复印件,种畜禽场和生产经营商品种苗的还应提交有效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9.家庭农场如有取得农业技能培训证书、注册商标、产品认证或参与展示展销活动以及受到表彰的,有相关媒体宣传报道的材料,可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可作为加分项;
10.家庭农场标牌、生产经营设施、管理用房、制度上墙等相片(彩印)。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家庭农场公章,并按1至10的顺序装订成册。
附件2 农业经营主体“十强”“十佳”申报表
(一)漳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强”申报表
企业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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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营业务 |
| 主营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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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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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单位 | 2018年 | 2019年 | ||
一、企业经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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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总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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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固定资产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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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资产负债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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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年销售收入或交易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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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产品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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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交税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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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总资产报酬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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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带动农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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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约带动合作社数量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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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约带动家庭农场数量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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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带动农户总数 |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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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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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获得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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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纳入省级质量可追溯系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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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实行一品一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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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品牌建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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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科技创新成果、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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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漳州市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十佳”申报表
企业名称(盖章) |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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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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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 出资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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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员工数(人) |
| 带动农户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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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亩) |
| 年经营总收入(万元) | 2018: 2019: |
主要经营及科技创新情况 | (可另附纸单)
(盖章) 2020年 月 日 | ||
县级农业农村 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2020年 月 日 | ||
市农业农村局 评定意见 |
(盖章)
2020年 月 日 |
(三)漳州市农民合作社“十佳”申报表
合作社名称 |
| 法人代表 |
|
经营地址 |
| 联系电话 |
|
注册时间 |
| 出资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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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成员数(人) |
| 带动农户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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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亩) |
| 2019年经营总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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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 主要经营情况 | (可另附纸单)
(盖章) 2020年 月 日 | ||
县级农业农村 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2020年 月 日 | ||
市农业农村局 评定意见 |
(盖章)
2020年 月 日 |
(四)漳州市家庭农场“十佳”申报表
家庭农场名称 |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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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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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 经营规模(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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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经营收入 (万元) |
| 2019年家庭人均纯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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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万元) |
| 家庭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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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 主要经营情况 |
(可另附纸单)
(盖章) 2020年 月 日 | ||
县级农业农村 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2020年 月 日 | ||
市农业农村局 评定意见 |
(盖章) 2020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