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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123号建议的答复

漳农函〔2020〕25号

发布时间:2021.05.26来源:点击率:0

郭武枝代表:

你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已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办我单位办理,现把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更好推进今年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我市出台了《漳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20年工作意见》《漳州市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积极推动三年行动目标圆满完成。

一、积极推进乡村振兴“345”示范工程建设。按照《中共漳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漳州市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2020年,全市乡村振兴“345”示范工程计划项目数近1000个,年度计划投资额约30亿元,其中市级财政安排1500万元。华安县计划建设项目65个,投资6000多万元。

二、统筹推进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示范建设。按照《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筹措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19]51号)和《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全市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筹措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漳财农[2020]8号)文件精神,2020-2023年,从省级有关部门专项资金中统筹整合资金1.4亿元,市县两级财政安排3.5亿元,由省、市直有关部门按试点村数切块下达县级,县级统筹用于120个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按照“每个村4年600-1000万元”实行分类分档补助。2020年,市财政在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中安排300万元用于农村“三线”整治村重点村。

三、进一步推进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工作。制定长效治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关于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漳州市农村保洁员管理暂行办法》两份文件,自2020年起,农村保洁员的经费保障,除省级财政补助(10元/人·年)外,市级财政按照10元/人·年的标准补助,县、乡(镇)财政合计按照不低于10元/人·年的标准进行配套补助,建立健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制度和全垃圾治理资金保障机制。污水治理方面,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漳州市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推动259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年度有效投资2.08亿元。完善管网设计以实现“应接尽接”,力争平原地区村庄接管户数达常住户数90%左右、山区地区村庄接管户数达常住户数70%左右。其中华安县25个村庄实施生活污水处理整村推进、连片治理。

四、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持续推进全市农村户厕改造、乡镇公厕、农村旅游厕所新建改造任务。2020年,全市新建改造46座乡镇公厕、116座以上村庄公厕,实现乡镇每万人有3~4座公厕,村村建成1座以上水冲式公厕。新建改造旅游厕所33座。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0.94万户,户厕改造按省级补助600元,市级补助300元,积极改进农村厕所卫生。今年华安县计划新建改造乡镇公厕4座,旅游厕所7座,户厕改造854户。

五、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以铁路、高速公路沿线村庄为重点,持续推进村庄“四旁”植树绿化,不断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全市计划完成村庄绿化400亩,创建省级森林村庄35个。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建设农村公路100公里以上,改善农民出行条件。全市计划统筹推进5个省级水土流失治理、8个流域综合整治、5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共计投资1.5亿元。持续推进“两高”沿线综合整治。 

签发领导:叶绿保

联系电话:13960177077

人:林振福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