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A04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农函〔2020〕29号
漳州市台盟:
你们的提案《我市乡村振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收悉。接到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建议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案办理工作,并指定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承办,要求结合实际展开调研,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漳州市乡村振兴。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正如你们的提案所说,我市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紧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任务,通过实施“345”示范工程建设和示范建设项目引领作用等抓手,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推动全市乡村振兴走前头、做标杆,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82.20亿元,比增4.0%,增幅居全省首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85元,比增9.3%,增幅连续10年超过城镇居民;水果、水产、蔬菜、花卉、茶叶、畜禽、食用菌、林竹、中药材、乡村旅游业、乡村物流业等11大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产值2840亿元。2019年,市、县两级财政共安排14.88亿元(其中市级财政3.26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建设。但是乡村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一些贫困村仍比较滞后,在实施振兴乡村战略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您们经过认真调查提出的文化资源开发力不够,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产业化扶贫顶层设计不到位,缺乏人才支撑和盲目开发和缺乏管理五方面问题,也确实是我市实施振兴乡村战略过程中的短板。您提议要因地制宜、统筹谋划、抓住关键、重点突破,通过借鉴资源挖掘式、产业植入式、绿色持久式、人才引进式、本土培养式、管理提升式和资金保障式七种模式,助推我市乡村振兴。这也是将来漳州市乡村振兴要认真贯彻落实的重要工作。
一、对村庄进行梳理和分类指导,促进资源挖掘式发展。一是对村庄进行梳理和分类。中国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要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分类推进乡村振兴,不搞一刀切。我市15个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皆已成立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建立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制度。各乡镇依据相关政策要求,综合村庄的基础条件和今后发展定位,充分听取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根据村庄的发展实际开展村庄分类工作,提出村庄分类初步名单和分类理由,由县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后,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并报县分管领导同意,最终确定村庄分类,确保村庄分类与“三农”发展需求相协同。目前全市1642个村庄全部完成村庄分类工作。其中,集聚提升中心村庄724个、占44.1%,城郊融合类村庄504个、占30.7%,保护开发特色村庄350个、占21.3%,搬迁撤并类村庄36个、占2.2%,待定类28个、占1.7%。保护开发特色村庄是借鉴资源挖掘式助推我市乡村振兴的重点村庄。保护开发特色村庄是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我们对这类村庄要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坚持个性化塑造,充分挖掘农耕文化、山水文化、海洋文化、红色文化、闽南文化,努力打造乡村建设的文化品牌和特色。经过引导做优做精乡村旅游、文化创意等,把漳州的好山好水好资源真正转化为农民的聚宝盆。二是注重分类施策。按照村庄提档升级“初级版、中级版、高级版”的标准和要求,每年集中推动一批村庄提档升级。2020年,力争乡村振兴中级版村庄达到260个,高级版村庄达到50个以上。坚持分类指导,因村施策,彰显地域特色,发挥资源优势,保留乡村风貌,注重“留白”“留绿”“留旧”“留文”“留魂”。不搞一个模式“齐步走”,避免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不建大牌坊、大公园、大广场等“门面工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二、推进农村一二三产有机融合,落实产业植入式发展。一是务实推进产业融合平台建设。当前国家、省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等方面政策措施含金量都很高,我们要通过搭建做实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产业融合平台,推动政策集成、要素集聚、功能集合、企业集中,建设一批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区,构建紧密关联、高度依存的全产业链。要依托平台加强项目策划和招商引资,推动“政策进乡村、项目进乡村、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退伍军人回农村、大学生回农村”创新创业就业的“四进四回”,增强乡村发展活力。全年实施现代农业项目97个以上,年度总投资37.56亿元以上,龙海、漳浦、诏安等县(市)要力争新创建1-2个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二是加快推进三产融合发展。深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六百工程”和百名农业专业人才挂钩联系百家农业企业“双百行动”,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新建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54个、农产品初加工中心43个,培育产值50-100亿元农业龙头企业2-3家,新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0家,全市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71%以上。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冷链物流、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争创一批国家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三是扎实推进品牌农业建设。加快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对地域相近、生产相似、产品类同、品质相当的不同品牌进行整合提升,打造一批区域特征明显、产业优势突出、具有文化内涵、影响力强的区域公用品牌。引导企业与农户等共创企业品牌,培育一批“老字号”“土字号”“乡字号”产品品牌。2020年力争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34个,培育发展“一村一品”特色农业产业示范村60个。四是深入推进农业对台对外交流合作。推进漳浦台创园以及诏安、云霄、长泰、华安等闽台农业合作重点县,漳浦农机、南靖兰花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推动各地创建一批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县,深化两岸特色乡镇对接交流,推动漳台农业农村常态化交流,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建设漳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11个。办好海峡农博会•花博会、海峡(漳州)茶会、中国蘑菇节、平和蜜柚节等展会。扩大农业对外合作,支持我市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带资金、带技术、带市场到漳州市辖区外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扩大国内国外市场占有份额。2020年新建国际标准农产品示范基地9个。五是持续推进产业扶贫。要精准投入财政资金,扶持山区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特色手工业、林下经济、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乡村物流、乡村旅游等增收脱贫项目。通过农资送货上门、加强生产指导服务等,帮助贫困户抓好春耕生产,确保不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延误农时。继续实施“养鸡生蛋”工程,着力增强贫困群众造血功能。落实产业扶贫保险政策,强化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结合机制,带动贫困户增产增收。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实施“广告精准扶贫”,打造贫困地区品牌,推进产销对接,解决产品销售难题。
三、构建漳州特色绿色产业体系,做好绿色持久式发展。一是加强村庄生态建设,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对村域内工业污染源、农业面源污染进行治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禁止在工业集中区外落户工业项目,禁止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向农村转移。实施“生态+高效外向型”农业绿色发展行动,持续推进“三减量三利用三提升”,力争化肥、农药使用量各减少3%,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90.69%,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8%,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8%。二是持续开展“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按照田园风光型、传统特色型、改善提升型、环境整治型、新村建设型、产业发展型等不同类型,串点连线成片建设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开展路旁、水旁、宅旁、村旁“四旁”乡村绿化行动,全面保护古村名木,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对村内空地进行绿化,鼓励农户房前屋后种花种菜,丰富村庄绿化内涵;组织开展植树造林,营造乡村生态景观林,建设绿色生态农村。结合村庄地域特色,保护好山岭、河流、树林等自然景观,因地制宜植树栽果、抓好庭院绿化、道路绿化、村旁绿化、河道绿化,加强风水林和古树名木保护,推进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地、坡耕地、坡荒地和裸露地块的绿化;多种乡土乔木、合理搭配花灌木,少种草坪和造型植物,不建大广场和大公园,通过合理布局和树种变化,营造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
四、完善人才引进回流农村机制,实施人才引进式发展。发挥社会力量。一是鼓励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以乡情乡谊为纽带,引导和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整合落实扶持政策,完善财税、金融、人才等激励政策,进一步动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百企帮百村”活动和“同心121”工程,全面助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吸引各类人才下乡创业,引导在外乡贤、原籍大学生和外出优秀农民和退役军人回乡创业兴业,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人才加入机制,吸引人才长期就业居住。开展闽台人才合作交流,建设海峡两岸新型农民培训交流基地,鼓励台湾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来闽创业就业,鼓励吸引优秀台湾青年来闽参与农业农村发展相关行业。二是全面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全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现各县(市、区)及常山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全覆盖、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全覆盖、行政村科技特派员全覆盖。创新选派方式、利益分配、政策供给等工作机制,发挥科技特派员在产业发展、基地建设、农业经营主体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落实各项政策保障,对深入行政村开展技术公益服务的科技特派员,其工作业绩纳入科技人员考核体系,作为其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并优先推荐。市、县两级财政每年要统筹安排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经费,每个乡镇要安排经费用于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日常管理等费用。三是提升“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让法律顾问在法律维权、矛盾化解、乡村治理等方面发挥更好作用。
五、提高职业培训新农民的力度,加快本土培养式发展。一是加大新型职业的农民教育培训力度。聚焦我市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加大新型职业的农民教育培训力度,按照以农民为中心、服务产业、注重质量、适度竞争、创新发展的原则,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加快培养 “五新”新农民(知识新、思维新、发展理念新、营销手段新、组织形式新),造就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整体提高农民农业科技素质,以“乡土人才+”的模式促进我市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发展。2020年全市计划培训5000人,投入500万资金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经理人、农村创业创新青年、产业扶贫带头人等。二是加大乡土人才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力度。大力培育乡村振兴“领头雁”,选拔一支由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科技特派员、返乡创业带头人、电商辅导员、科研院校专家等组成的、有经验的就业创业导师团队,为农民提供就业创业辅导,培养一批具备一定基本理论和技术的农村本土人才。鼓励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利用自身资本、技术、信息等优势,创办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农民工等返乡人员组建创新创业团队,培育产业化联合体,并从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加强农业创业项目推介,引导有条件的农民自主创业,鼓励各县(区)域加强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等创业基地建设,为农民创业提供平台。
六、加强扶持引导乡村旅游工作,推动管理提升式发展。一是加强对乡村旅游工作的扶持引导。加强政府对乡村旅游的引导和监管,提高乡村旅游的档次,打造出具有地域特色、生态环保、品牌效应的特色乡村旅游。“2020年漳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大行动重点任务”中就有休闲农业提升工程和乡村旅游拓展工程。休闲农业提升工程的主要目标是扩大我市休闲农业影响力,主要措施是征集休闲农业精品景点宣传素材,通过“每周一景观”栏目进行推介,开展休闲农业主题活动,扩大我市休闲农业影响力;乡村旅游拓展工程的主要目标是提升乡村旅游业发展水平,提高漳州旅游品牌影响力。主要措施是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和市市场监督局联合提升我市休闲农业发展水平,打造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2020年要新增2个星级休闲集镇,打造5个金牌旅游村,培育5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培育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3个、福建省休闲乡村2个等等。二是推动乡村旅游管理提升。一方面加强对乡村旅游经营管理人员的知识培训,包括文化传播、旅游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知识;另一方面组织乡村旅游经营管理人员到入选农业农村部2019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景点线路: 龙海鹭凯生态庄园、诏安乡村山海体验游和长泰鼓鸣岩+硅后古民居一日等地参观学习,让经营管理人员更好地了解旅游发展要求,掌握旅游经营管理的一般技能。
七、加快多元化投入机制的建设,推进资金保障式发展。一是加大财政“三农”投入力度。2020年,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补上全面完成小康任务的“三农”短板相适应。2020年全市实施现代农业项目97个以上,年度总投资37.56亿元以上。深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六百工程”,新建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54个、农产品初加工中心43个,培育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家,力争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34个,培育“一村一品”特色农业产业示范村60个、建设漳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11个。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逐步形成“一县(区)一网”“一网多县(区)”城乡供水新格局,2020年完成投资2亿元、受益人口8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8%以上。二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加快建立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更多财政、社会资金参与乡村振兴。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如2020年向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交通厅等七个部门争取乡村振兴试范村资金大约1.4亿元。鼓励县(市、区)利用省级财政核定的新增债务限额支持乡村振兴领域公益性项目,2020年各县(市、区)在省级财政下达的一般债券额度内,应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乡村振兴项目。鼓励各县(市、区)在省级财政下达的其它专项债务限额内,合理选取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农业招商引资,深化“放管服”改革,引导工商资本到乡村振兴一线投资发展特色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乡村物流等新产业新业态。三是发展绿色金融。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创新发展“快农贷”“乡村振兴贷”等涉农信贷产品。落实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受现行小微企业相关贷款税收减免政策。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大力发展生猪保险和产业扶贫保险,积极探索农产品成本保险、收入保险。增强“农担”服务能力,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建立财政投入和经费统筹使用制度,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建立奖励扶持制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完善“大专项+任务清单”实施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统筹整合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根据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情况,实行分类分档补助,充分调动各地实施乡村振兴的积极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领导签署:郭福泉
联系电话:2029120
联 系 人:彭宏椿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