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人保财险漳州市分公司关于 印发实施生猪养殖保险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农牧〔2020〕3号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人保财险支公司,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农林水局(办)、人保财险支公司(营业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生猪稳产增产保供应惠民生等部署要求,根据《漳州市大力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市场供给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漳政办〔2019〕10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目标要求
推进生猪增产保供事关“六稳”“六保”工作大局。实施生猪养殖保险全覆盖工作是促进生猪增产保供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养殖场(户)抵御风险能力,助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至2020年6月30日,各地生猪养殖场保险覆盖率达60%以上;至9月30日,各地生猪养殖场保险覆盖率达85%以上;至11月30日,各地生猪养殖场保险实现全覆盖,力争生猪保险覆盖率达95%以上。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基础工作,注重据实投保,推动生猪养殖保险全市域覆盖。一要健全养殖台账。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养殖场地址、养殖场规模,包括母猪舍面积、定位栏数量、分娩舍栏位数量、公猪舍、保育舍和育肥舍的面积,现有能繁母猪、后备母猪、公猪、断奶小猪及育肥猪存栏数等详细资料,实行“一场一档”。各地农业农业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人保财险支公司,督促养殖场及时做好养殖场相关资料登记造册及建档立卡工作。二要注重据实投保。养殖场(户)投保时,人保财险支公司业务经办人员参照养殖场档案数据到现场清点验标,核实无误后出具保险意向书。在保险合同正式生效后,保险公司业务经办人员应在该养殖户档案记录承保数量并反馈给当地畜牧技术服务站做相应记录。三要密切动态跟踪。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人保财险支公司每月对辖区内保险的养殖场进行动态跟踪,包括现有存栏数、出栏销售头数、死亡头数、保险理赔头数、无害化处理头数以及无害化处理方式等,确保死亡数、保险理赔数、无害化处理数三者一致。对于存栏量增加的养殖场要及时追加投保。
(二)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服务职能,打造绿色共享平台。一要健全承保管理体系。按照一户一档,实现存栏数、投保数、出栏屠宰、死亡理赔、无害化处理等信息要素“APP”系统共享平台,实行即时化监管。支持推广生猪养殖场在线可视监控系统信息共享,实现线上承保、线上理赔,减少承保验标和理赔查勘环节,提高承保、理赔工作效率。二要完善服务职能。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确保每个养殖大镇有2-3个协保员和协赔员。简化服务流程,优化理赔服务,做到“一站式服务”,做养殖场(户)的保险公司。三要创新联动机制。人保财险公司要加强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合作,将保险查勘与病死畜禽定点收集、转运同步开展,简化理赔流程,健全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推动病死畜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确保疫病安全。
(三)深入宣传发动,坚持依法合规,切实提升生猪养殖保险实效。一要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上门宣传、印发宣传资料,微信等宣传媒介和形式,深入宣传生猪养殖保险政策及人保财险公司服务特色,加强与养殖场(户)互动交流,回应养殖场(户)关切。二是坚持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农业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做实政策性生猪养殖保险工作。严禁虚构(包括无保险标的、减少保险标的等)、虚增保险标的或者同一保险标的进行多次投保套取财政保费补贴(保险标的在这里指育肥猪、能繁母猪);严禁虚假报案、虚假骗赔、虚假理赔骗取财政保费补贴;杜绝工作人员利用承保、理赔牟取不正当利益。发现以上问题,严格按照《农业保险条例》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要加强异常监控。对于出现死亡率高、保险理赔较多等异常的养殖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保险公司要及时介入,调查是否存在不足额投保、管理不善、一猪多赔、无保窜赔等现象,严防生猪理赔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漳州市农业农村局、人保财险漳州市分公司联合成立生猪养殖保险全覆盖推进工作专班,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地要成立推进工作专班,及时制定推进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人保财险支公司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抓好生猪养殖保险工作,加强协调,加大保险政策宣传,利用生猪养殖技术指导、污染治理检查等时机,引导养殖场(户)增强风险意识,推动辖区内生猪养殖场(户)及时主动足额参保;对承保机构开展生猪保险查勘定损和理赔(如理赔单证盖章)等工作给予支持配合;协助保险公司统一收取农户所承担保费比例和申请县级财政承担保费。人保财险各支公司要整合力量,在人财物等方面保障生猪养殖保险全覆盖工作深入开展,优质高效为养殖场(户)提供承保和理赔服务,认真负责做好专账核算生猪保险收费和赔付支出,定期不定期向当地财政、农业农村部门报告生猪承保和理赔情况,并接受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对生猪保险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督查考核。生猪养殖保险工作将分别列入市对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人保财险支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漳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人保财险漳州市分公司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按月跟踪,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将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进度偏慢的,将给予通报、约谈、问责等处理。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人保财险漳州市分公司
2020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