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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漳州市示范推广 种植绿肥和稻田秸秆还田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农通〔2020〕40号

发布时间:2021.05.26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绿色发展3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福建省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2)》(闽农综〔2018〕61号),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现将《2020年漳州市示范推广种植绿肥和稻田秸秆还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意识,有力有序推进实施,确保取得成效。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4日

  

2020年漳州市示范推广种植绿肥和稻田

秸秆还田实施方案

 

为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示范推广种植绿肥及实施稻田秸秆还田,促进有机肥资源转化利用,减少化肥施用量,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

二、目标任务

(一)示范推广种植绿肥35万亩根据我市冬季气候及区域特点,重点推广种植蚕(豌)豆、大豆、毛豆等豆科绿肥。通过建立核心示范片,开展技术培训与宣传报道,促进全市绿肥生产与发展,改良土壤、培肥地力,减少化肥施用量。2020年全市示范推广蚕(豌)豆、毛豆等豆科绿肥秸秆还田面积35万亩(详见附表1)。

(二)实施稻田秸秆还田30万亩。在粮食主产县结合水稻机械收割,将稻草粉碎就地翻压回田。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及时灌水、适量施用氮肥与秸秆腐熟剂等方法,加快稻草腐熟。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减少化肥使用量。各地土肥与农技、农机部门密切配合,指导农户采取粉碎、堆沤、覆盖等形式,及时将稻田秸秆还田利用,补充土壤钾素,改善土壤理化性状。2020年全市实施稻田秸秆还田30万亩(详见附表1)。

三、技术模式

各地可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因地制宜创新、推广应用种植绿肥和稻田秸秆还田技术模式。

(一)秸秆粉碎还田技术模式

水稻实行机械或人工收割时,留茬高度应相对降低,收割机加载切碎装置,边收割边将全田稻草切成一定比例的碎草;人工收割后稻草也要按一定比例的长度切碎。将切碎的稻草均匀的撒铺在田里,施用基肥时,根据配方施肥建议和还田秸秆有效养分量,酌情减少磷肥、钾肥和中微量元素肥料,适量增加氮肥基施比例,将水田碳氮比调至20:125:1。在基肥施用后,立即灌入深水泡田,5天~7天后田间留浅水,结合耕田整地,将粉碎秸秆翻压还田。

(二)秸秆覆盖还田技术模式

在水稻收割时,割下的稻草直接还田。根据不同下茬作物,选择不同稻草覆盖方式。稻草覆盖后,施用基肥时,应根据作物需肥规律,综合考虑稻草还田量,按照配方施肥建议,酌情减少磷肥、钾肥和中微量元素肥料投入量,增加氮肥基施的比例,调节碳氮比20:125:1。在低洼易积水的耕地或土壤过于粘重的田块不适合采取稻草覆盖还田方式。有严重病虫害的稻草不宜直接覆盖,将其高温堆沤后再利用。

(三)肥菜兼用型绿肥种植技术模式

选择示范推广种植大豆、蚕豆、花生等绿肥,其果实可作蔬菜食用,茎杆和残体还田作肥料,是蔬菜和绿肥兼用作物。应做好田间管理,开好畦沟、田间排灌沟;修剪枝条,利通风透光,开花结荚。采收后结合耕翻及时将茎秆翻压,尽量做到深耕、深埋。翻耕后尽快耙地、镇压,促使与土壤紧密接触,加快腐解。

(四)茶果园种植绿肥技术模式

选择适茶果园种植的苕子、肥田萝卜、箭筈豌豆、圆叶决明等绿肥。绿肥种子应进行浸种,或结合根瘤菌或钙镁磷肥拌种后播种;应做好开沟排水,做到沟沟相通,排灌自如,不积水;在绿肥生长期,可亩追施尿素35公斤;绿肥成熟后,结合整园一次性将其翻耕入土。如果绿肥种子成熟后撒落地中,下一季会自然长出绿肥苗,减少重复播种节省了种子、播种机耕费用,并能年复一年,循环往复。但一般不宜超过5年,以防鲜草中的纤维素、木质素增多,不利于腐烂分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做好督导检查,抓紧落实工作任务,及时上报工作进度,保障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二)细化实施方案。按照项目实施的要求,结合农业生产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村。细化实施方案,应加盖农业农村局公章,及时上报省土肥总站。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传统与现代媒介,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引导农户种植绿肥和实施稻田秸秆还田,达到培肥地力,减少化肥施用量。

(四)做好项目总结。目标任务分解后,要及时督促落实好示范推广种植绿肥和实施稻田秸秆还田面积,着力推进项目有序开展,年底及时汇总示范推广种植绿肥和稻田秸秆还田数据,并做好项目总结,加盖农业农村局公章,于12月10日前上报省土肥总站。

         

     附件1 2020年漳州市示范推广种植绿肥和稻田秸秆还田任务分解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