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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印发 《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 “六保”任务的细化工作措施》的通知

漳海渔〔2020〕31号

发布时间:2021.05.27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有关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细化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0年5月27日    

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细化工作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以及《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工作措施》《漳州市贯彻落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面推进我市海洋渔业复工达产,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制定落实细化措施:

一、实施项目带动,保产业持续发展

(一)推进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组织编制《漳州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谋划实施海洋经济重大项目,支持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滨海旅游运动等项目,建设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强化海洋渔业产业项目支撑,积极参与实施“智慧海洋”工程。加快推进诏安金都海洋生物产业园、东山海洋生物科技园等海洋产业园区建设。运用省局建设的智慧海洋大数据中心(一期)、渔业渔政管理平台和服务平台、海洋卫星通讯等项目,助力海洋渔业防灾减灾。

【责任单位:各有关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调单位:市局海洋经济科、渔业与质量监督科、安全监管与防灾减灾科

)加快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加快渔业转型升级,实施环保型新材料养殖渔排改造、深水抗风浪网箱、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标准化池塘改造等设施渔业项目,新增工厂化养殖水体2万立方米以上、环保型塑胶养殖网箱2000口以上、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20口以上,改造贝藻养殖面积4000亩以上。开展池塘和工厂化养殖、海上养殖、诏安湾水产养殖污染源头防治。池塘底泥经收集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无乱排乱放,规模以上工厂化养殖尾水经收集后排放。开展海上养殖超规划养殖清退878.35公顷,建立海上养殖垃圾处理“五有”(有专人队伍、有垃圾收集船、岸上有垃圾收集点垃圾桶或其他、有转运处理、有海上养殖垃圾收集公约)机制,开展海上养殖生产生活垃圾治理5624.2公顷。到今年底,在水产养殖污染源头防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创建市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渔业标准化示范区51万亩以上,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达到66%以上。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龙海、漳浦、云霄、东山、诏安、芗城、龙文、华安、南靖、长泰、平和等县(市、区)建设水产品快检在线监测平台,全面落实食用水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制度,组织科技特派员分片指导,提高我市产地水产品赋码率。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作,促进建立市场倒逼机制,加快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缝衔接。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调单位:市局渔业与质量监督科、计划财务与法制科,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三)扩大远洋渔业发展规模。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新增25艘远洋渔业渔船投入生产,推动南极磷虾新项目开发投产,继续支持远洋渔船更新改造,鼓励建造符合国际市场准入标准及双边入渔协议的新型专业化渔船和节能环保安全型渔船。龙海、东山要加强对接,尤其是东山县要加强指导服务,推动远洋渔业企业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对开发项目的资金支持;推动远洋渔船到中西太平洋公海发展灯光围网作业远洋渔业项目落实;推动规划建设东山县远洋渔业专用码头。

【责任单位:各有关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调单位:市局渔船渔港管理与审批科、计划财务与法制科

(四)培育乡村振兴特色渔区渔品。突出地方产业优势和特色,打造区域性渔业品牌,积极谋划特色渔业产业项目。实施现代渔业转型升级、水产品加工增值、乡村旅游拓展等工程建设,促进重点渔区产业发展。2020年,力争发展工厂化养殖水体2万m3;发展“六条鱼”水产种业基地育苗水体30万m3,新增石斑鱼、鲍鱼、虾类等苗种50亿尾(粒);推广暗纹东方鲀淡水养殖3000亩。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调单位:市局渔业与质量监督科、海洋经济科、渔船渔港管理与审批科、计划财务与法制科,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二、实施增产增效行动,保市场主体稳定

(一)实施渔业产业“百千”增产增效行动。加强海洋渔业重点产业和企业扶持力度,对首批列入省、市“百千”增产增效行动的10家养殖、育苗、加工企业,通过增资扩产、技改提升、更新改造、增加生产线等措施,争取实现产值39.99亿元,增长15%以上。

【责任单位:各有关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调单位:市局渔业与质量监督科、渔船渔港管理与审批科

(二)突出重点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围绕渔业生产各领域重点企业,通过强化政策支持、科技支撑,加快形成产业化生产规模,重点支持17家水产育苗重点企业优质良种生产稳定增长、35家重点水产养殖企业持续增产增效、25家规模化水产品加工企业提质增效,推动全产业链发展,力争2020年“六条鱼”全产业链产值超200亿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调单位:市局渔业与质量监督科

三、推动加工冷链发展,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一)促进水产品加工转型升级。支持开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科研攻关,鼓励引导水产加工企业进行自动化和智能化技术改造。加快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建设过程指导,帮助企业加强与厦门大学、福建省水产研究所等高校、科研单位开展水产品加工技术研发合作,新建水产品加工生产线5条以上,打造2个水产品加工产值超30亿元的重点县,做大做强水产品加工产业园区,推进诏安金都、东山经济开发区等现代渔业加工园区建设,加快形成加工产业集群。力争全市水产品加工产值达到380亿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调单位:市局渔业与质量监督科

)加快冷链物流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水产品冻库建设,支持诏安县佳都水产加工园区水产品冷库和水产品电商物流中心等项目建设,提升现代冷链物流产业配送能力,做大做强水产品冷链物流。鼓励水产加工企业等经营主体加大收储力度,缓解水产品库存压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调单位:市局渔业与质量监督科

)积极化解水产品“销售难”。鼓励专业合作社帮助养殖户开展鱼交易,利用水产品交易平台开展网络销售。通过全国水产品“鱼市场”产销对接平台、拼多多、苏宁易购、淘宝商城、朴朴等平台拓展销售渠道,引导出口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出口转内销。利用微信渠道销售,鼓励采取微商下单网约车送货拓展销售。鼓励网络直播平台推广我市渔业品牌,支持制作抖音、微信短视频等方式助力水产品销售。推进实施“订单式”“定点式”“体验式”消费,帮助石斑鱼、鲍鱼等大宗水产品打开市场,缓解存塘压力。指导帮助我市第一批省、市“百千”增产增效行动企业建设电商平台,开展线上售货。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调单位:市局渔业与质量监督科

四、加快补齐短板,保基本民生

(一)加快渔港项目建设。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渔港建设的若干意见》,实施渔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渔港前期工作,优化审批程序,力争每半年项目集中开工一次,2020年争取开工建设9个项目,继续推动诏安县2个在建渔港项目的建设进度,加快推进计划2021年开工的15个渔港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列入工程包的渔港及避风锚地项目建设,争取全年完成项目投资1亿元以上。落实渔港污染源头防治措施,确保完成年度防治目标。

【责任单位:各有关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调单位:市局渔船渔港管理与审批科、计划财务与法制科

(二)支持老区苏区脱贫攻坚。对老区苏区县予以政策倾斜,重点支持云霄、诏安等地渔港建设。加快产业扶贫、消费扶贫力度,指导帮扶挂钩重点村发展特色产业,积极运用渔业油补资金倾斜帮助老区苏区开展渔民减船转产、渔船更新改造、池塘养殖、工厂化养殖、苗种场、塑胶渔排、深水抗风浪网箱、增殖放流和折股量化工作,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村发展休闲渔业。通过推动老区苏区县乡村渔业产业发展等。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力防止返贫,形成脱贫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各有关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调单位:市局计划财务与法制科、渔业与质量监督科、渔船渔港管理与审批科,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三)加强海洋灾害风险防范。配合省局加快推进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建设,实施全市小型海洋渔船固定式北斗示位仪建设项目,建成渔船动态监管系统,建设渔港视频监控和渔业主要养殖区视频监视系统,提升海洋渔业防灾减灾保障民生能力。加强海洋渔业灾害风险防范,强化台风、风暴潮、赤潮等渔业灾害救助,加强对灾后渔业恢复生产的指导,减少灾害给渔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

【责任单位:各有关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调单位:市局安全监管与防灾减灾科

五、创新体制机制,保市场要素集聚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靠前服务,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全市“四级四同”的审批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办事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审批服务模式,改进优化渔船登记、捕捞许可等审批事项办理模式,落实“最多跑一趟”,推进渔业船舶检验、船网工具指标、捕捞许可等审批事项标准化、便民化。加强渔业经营体制改革,指导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理顺渔业养殖权属关系,创新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和承包经营机制,维护渔民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调单位:市局渔船渔港管理与审批科

(二)加强金融服务保障。加强金融服务保障。按照能快则快、能早则早的原则,围绕一二三产业“百千”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补短板项目、稳投资项目等,抓紧推进已规划的现代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及冷链物流、休闲渔业、海洋生物、渔港及渔港经济区、渔业污染源头治理等方面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多些项目进政策支持盘子。依法合规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补短板稳投资应急专项融资和其他市场化融资方式,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强化协调服务,深化政银企合作对接,积极拓展与银行之间的合作。沿海相关县(市、区)要梳理确定重点保障渔港目录清单,加强服务对接,开辟办理绿色通道,支持和引导渔港建设单位申请渔港项目建设贷款和地方申请渔港项目专项债券。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调单位:计划财务与法制科、渔船渔港管理与审批科、渔业与质量监督科、海洋经济科】

(三)推动新型涉渔金融产品开发。配合省渔业互保协会漳州市办事处推广水产养殖台风指数、水产养殖设施、赤潮渔业灾害、渔港码头等政策性新保险,继续做好渔船渔工政策性保险工作,扩大保险覆盖面,降低疫情给涉渔企业、养殖户、渔民等带来的生产经营风险。

【责任单位:省渔业互保协会漳州市办事处及相关县(市)办事处(营业部);指导协调单位:市局渔业与质量监督管理科、计划财务与法制科、安全监管与防灾减灾科】

六、强化指导服务,保复工达产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放在突出位置,加强政策宣贯解读,指导用好用足中央及省、市系列重要政策措施,加快实施落实促进海洋与渔业持续发展的十条措施的细化措施,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为海洋渔业企业纾难解困。积极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政策研究储备,抓紧抓实抓细具体工作举措,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确保“六保”任务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强化“点对点”帮扶对接。建立提升分区包片和挂钩服务工作机制,落实“一线工作法”,设立24小时值班热线,建立完善全市重点水产苗种、饲料、养殖生产、水产加工、冷链物流、远洋渔业等企业目录清单,畅通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各环节配套衔接,协同复工复产达产。组织发动渔业系统干部和漳州市水产品加工与流通协会、漳州六条鱼协会等行业协会,“点对点”帮扶海洋渔业困难企业,强化快速办理、快速协调,及时回应企业关注,帮助海洋渔业企业稳岗就业。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协调财政部门加快补贴资金发放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渔业生产稳健发展。市级渔业主管部门对需要转下达的资金,在收到上级预算文件后要主动协调市级财政部门尽快分解下达预算。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争创实施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推动海洋渔业重点企业、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实施。利用上级下达的财政资金,支持渔港及其视频监控、导航等防灾减灾配套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调单位:市局计划财务与法制科、海洋经济科、渔业与质量监督科、渔船渔港管理与审批科】

(四)加强基层水产技术指导。统筹全市渔业科技力量,组建水产养殖复工复产技术服务队,采取定点服务、重点县专人对接等形式,开展种苗培育、养殖生产、疫病防控、水质与病害监测、投入品管理等全程水产养殖技术服务。深入开展养殖水产品病害监测防治和疫病监测,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水生动物疫病发生,保障基层渔业生产顺利运转,稳定全年渔业生产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调单位:市局渔业与质量监督科,市水产技术推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