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林业局转发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漳林造便函〔2020〕12号
发布时间:2021.07.29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林业局,芗城、龙文、东山县(区)自然资源局、各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林业主管部门:
现将《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闽林科便函〔2020〕3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大宣传力度,围绕“建设质量强省 决胜全面小康”主题,组织开展2020年“质量月”活动,于10月9日前将活动工作总结和相关材料(图片、视频等)报送市林业局科技站,电子版发至邮箱:fjzzlkz@163.com。
附件: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0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doc
漳州市林业局
2020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