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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反恐怖防范及房屋结构 安全检查督导的通报

漳卫应急发明电〔2020〕160号

发布时间:2021.06.04来源:点击率:0

市直各卫生健康单位:

2020520日至29日,市卫健委组织检查督导组对市直11家卫生健康单位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反恐怖防范及房屋结构安全进行督导。此次工作督导涵盖4大类92项内容,督导组按照检查督导规程的要求实地查看了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房屋结构安全、反恐怖防范工作内页资料及现场运行情况,集中向被检查单位反馈安全生产、反恐怖防范工作存在的具体隐患事项和整改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亮点

1.市医院做为全市疫情防控定点救治医院,注重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业务科室负责人调整后,该院全力提升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水平,在内页资料归集、安全生产硬件设施设备建设、日常管理方面有了较为明显的改观。

2.市中医院克服院区基础设施老化的制约,加大院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执行落实较好。目前,院区内主要道路及人行道、消防车登高面标识清晰。视频监控改造比较完善,布点、清晰度、保存期限基本都能达到反恐怖防范要求。

3.市第四医院全力加强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配套,今年来,配电室气体灭火系统、厨房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先后配套到位。各类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归类清晰、完整。新进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执行较好。

4.市中心血站建筑装修改造后,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配套进一步提升和完善,消防控制室设备、发电机断电自动启动设施、自动加油设施先后启用。

5.正兴医院强化对工作人员消防知识培训、岗位职责明确,医护工作人员对紧急报警装置比较熟悉,检测显示安保人员能够快速到达、收拢集结。

二、存在问题

(一)漳州市医院

1.消防安全:

(1)消防控制室与部分消防设施联动不灵敏,抽查旧外科大楼正压送风装置,无法远程启动;

(2)危化品仓库配套设置简陋,酒精等相关易燃物品无专柜存放,且随意堆放。危化品门窗为简易木制结构,技防消防设施配套达不到相关标准;

(3)消防控制室交接班记录填写不规范,对故障点的记录不完整,部分因场所改造装修停用的消防设施功能恢复不及时,部分消防设施损坏或不能正常联动维护保养不及时;

(4)门诊综合楼部分防火卷帘门下方摆放物品,影响使用功能;

(5)门诊综合楼个别区域的疏散通道设置的栅栏不科学。

2.特种设备安全:

(1)配电室值班人员检查巡查未按规定着装;

(2)液氧供气管道阀门平面、立面布局图未设计和使用蓝图,并配备到安全管理业务科室和行政管理业务科室。

3.反恐怖防范:

(1)南北出入口部分安保设备如手电等未配备,无防冲撞装置;抽查时有1名工作人员离岗未报告,建议主要出入口要有24小时双人在岗;

(2)新外科大楼部分楼层护士台监控损坏,电梯内监控不能正常显示,部分监控视频达不到存储90天的要求;急诊科监控不清晰,取药窗口等部分监控损坏。

(二)漳州市医院龙文分院

1.消防安全:

(1)微型消防站工作制度、管理制度、技能训练工作机制不健全,相关个人防护装备、救援器材放置不利于实战;

(2)消防车通道、登高面标识未按要求划线。

2.特种设备安全:

液氧供气管道阀门平面、立面布局图未设计和使用蓝图,并配备到安全管理业务科室和行政管理业务科室。

3.反恐怖防范:

(1)西门出口出现安保人员不在岗情况;

(2)监控只能保存60天左右,未达到存储 90天的要求。  

(三)漳州市中医院

1.消防安全:

(1)消防控制室交接班记录不规范,未体现与消防控制室联动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及联动情况;

(2)抽查门诊楼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被坐椅遮挡,无法起到指引疏散的作用;

(3)抽查第二住院部值班护士,无法辨识反入侵一键报警和消防手动报警,不清楚两者的使用功能及作用;

(4)病理科危化品仓库窗户需加装防盗网。

2.特种设备安全:

(1)配电值班室距离配电室距离过远,不利于正常巡查检修,且会影响正常的应急处置;

(2)门诊楼有一部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目前已申请更换,但未实际配置到位。

3.房屋结构安全:

旧教学楼未进行危房检测,未提出下一步处理意见。

4.反恐怖防范:

(1)大门口无防冲撞设施;

(2)文件预案等台账资料显示反恐领导小组未及时更新。

(四)漳州市疾控中心

1.消防工作:

(1)实验室等主要业务场所所在楼层未配备专职安全员,消防控制室未设置与主要业务场所楼层(经常有人办公或值班的地点)联通的专线电话;

(2)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抽查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员现场应急处置水平须进一步提升;

(3)气体实验室防火防爆安全警示标识未标明;

(4)各业务楼层(生物实验室)未对危险品、生物制剂的理化性质、危害性、个人防护、应急处置措施进行提示;

2.特种设备安全:

配电室尚未投入使用,影响日常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的使用功能。

3.反恐怖防范:

(1)台账资料暂无今年反恐怖培训演练资料,建议下半年按要求开展反恐怖培训演练;

(2)建议台账增加反恐最小作战单元相关工作情况。

(五)漳州市卫生监督所

1.消防安全:

档案室未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

2.反恐怖防范:

今年暂无无培训演练记录。

(六)漳州第四医院

1.消防安全:

(1)建议病区内按要求配套的消防栓箱内消防水枪及灭火器应移除,避免病人发病时做为攻击器具;

(2)配电室检修通道应配置绝缘橡胶垫,便于系统维护时人员安全。

2.房屋结构安全:

因业主名称原因,未办理四证。

3.反恐怖防范:

(1)部分安保人员对管理制度不熟悉;

(2)监控管理人员操作不熟练,抽查大门监控记录只有40天,达不到存储90天的要求。

(七)漳州市中心血站

1.消防安全:

(1)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员对消防设施联动、警情辨析、故障排除、应急处置程序、流程不清,未取得值班人员技术资质;

(2)义务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议调整至一楼门卫值班室及安全管理核心业务科室便于启用的位置;

(3)厨房应增加配备灭火毯。

2.特种设备安全:

(1)配电室未配备相关防护用品、绝缘检修检测设备,应于尽快配备,并做好电工的安全业务培训;

(2)新增设的发电机储油间门缝隙过大,应按要求给予改造,增加密封功能,提升防火防破坏功能。

3.反恐怖防范:

(1)门卫固定岗只有1人参与24小时值班,无法实施机动巡逻和处置,有脱岗离岗的空隙;

(2)大楼新装配监控保存只有存储45天的功能,须进行扩容达到存储90天的功能;

(3)今年暂无无培训演练记录。

(八)漳州市妇幼保健院

1.消防安全:

(1)危险品仓库纸箱、泡沫等易燃可燃物品未及时进行清理;

(2)检验科存放检验设备的业务用房应增配气体灭火器。

2.反恐怖防范:

(1)西门出口出现人员不在岗情况;

(2)监控只能保存60天,须进行扩容达到存储90天的功能;

(3)今年暂无无培训演练相关记录。

(九)漳州市急救中心

1.消防安全:

(1)消防控制室交接班记录不规范,须重新调整,体现与消防控制室联动消防设施的实际运行情况、联动情况及故障点处理情况。

2.特种设备安全:

(1)配电室检修通道未设置绝缘胶垫,未配备相关的绝缘防护设备、检测检修设备;

(2)普通电梯张贴消防电梯标识,违反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3.房屋结构安全:

未办理建筑相关手续。

4.反恐怖防范:

(1)建议结合自身所担负的反恐怖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传达、培训演练、预案制订、规范工作制度;

(2)安保人员应落实24小时值班,保安亭建设过程中要配齐头盔、警棍、盾牌、手电等安保防护装备。

(十)漳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1.消防安全:

(1)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较为滞后,新年度未与任何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消防设施维保合同,自身技术力量对内部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能力受限;

(2)未设置独立的配电房,配电设备裸露,易受日照、雨水及恶劣天气影响,使用功能退化。未聘请具备专业维修维护资质的电气管理人员。

(十一)漳州正兴医院

1.消防安全:

(1)消防控制室交接班记录过于简单,应及时更新;

(2)住院部悬窗空隙过大,不利于安全防范;

(3)抽查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专柜与空调接电线路距离过近。

2.特种设备安全:

液氧供气管道阀门平面、立面布局图未设计和使用蓝图,并配备到安全管理业务科室和行政管理业务科室,不利于应急处置。

3.反恐怖防范:

(1)抽查发现电梯内、急诊导诊台等个别监控未达到存储90天的要求;

(2)抽查麻精药品管理,发现吗啡、阿普唑仑片登记与实际储存数量不符。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的贯彻实施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下发执行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大部分单位的主要工作精力集中放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方面。目前,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各单位要做好九项规定的对标查摆和制定整改措施工作,结合行业系统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房屋结构安全生产隐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逐步推进安全隐患事项的整改落实。结合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分类分项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改进责任,不断从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监管人员、各岗位工作人员安全监管水平,改善安全生产硬件设施设备等方面工作入手,打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的工作基础。

(二)持续推动层级责任的落实落地

从此次全国“两会”的安全督导情况来看,部分卫生健康单位在层级责任落实上还存在着一些偏差。各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贯穿其中,从主要领导、业务分管领导、各业务科室、各班组到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要完整地梳理一遍、核对一遍。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学习宣传教育培训、梳理安全生产隐患点、制定整改措施、实现闭环管理贯穿到每一个隐患排查治理环节。一般性的安全隐患整改要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各项责任;较大安全隐患事项的整改要及时建档,把过程管理体现在书面材料上,切实把各级安全监管职责落实落细并落地。

(三)实现安全管理水平再提升

漳州市急救中心实现搬迁后,市直各卫生健康单位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配套基本上都比较完善。下一步工作中,重点要解决好建管结合这一长期性问题,并贯穿到日常安全管理过程中。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后勤管理业务科室要抓好对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内部使用科室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损坏能够及时修复,随时保持完整好用。与此同时,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故障、消防、自然灾害、实验室生物安全、危化品安全事故等方面的演练,既熟悉处置技能、处置流程,又能够第一时间把灾害事故的损失降到最小。逐步解决好建管结合、有效处置的问题。

(四)严格按照反恐怖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

各卫生健康单位要按照《反恐怖主义法》和《福建省医疗机构反恐怖防范标准》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反恐怖管理制度,落实每年至少一次的反恐培训演练,制定并熟悉相关应急预案。要继续强化安保人员管理,确保主要出入口、重点部位24小时人员在岗,并配齐安保装备;要做好视频监控及时维护检修,做到主要出入口、电梯厢、收费取药窗口等监控部署到位,视频保存质量、期限要达到法定标准;要提高医护工作人员反恐怖敏感性,掌握紧急报警装置的使用,接受属地反恐办专业指导,加强反恐工作宣传。

(五)切实加大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改工作力度

各卫生健康单位较大的安全隐患事项仍然需要进一步协调跟进。如市医院朝阳医院未设置双回路电源、市中医院老旧教学楼危房再次鉴定及下一步处理意向问题、市皮防院和市卫生监督所旧址下一步处理意向等问题,都是当前市直单位两个专项整治过程中,排查发现的较为棘手的问题。希望责任单位及时做好协商处理工作。到6月30日为止,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自查自改阶段工作结束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各单位要一手抓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一手抓管辖领域、专业范围安全隐患点排查整改工作,列细安全隐患事项清单、列明安全隐患责任清单,一项一项落实落细整改措施。本单位一时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事项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协商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单位接到通报后,要及时督促相关业务科室抓好各类隐患事项的整改工作,并于2020年6月20日前将督导组提出的问题事项整改落实情况(附图片及整改情况说明)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应急保健办,联系人:张盛忠、郑少辉,联系电话:2036233,电子邮箱:zzwjyjaq666@163.com。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