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光临漳州市档案信息网
今天是: 天气预报

关于开展健康扶贫政策落实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2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开发区)卫健局、民政局、扶贫办、医保局,台商投资区、古雷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农业农村局: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查摆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漳纪办〔2020〕16号)要求,在前期开展“健康扶贫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排查”、大病救治“户户清”等专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解决健康扶贫政策落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围绕实现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的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标准,进一步完善落实现有健康扶贫政策措施,为全面脱贫攻坚筑牢“健康防线”。

二、整治内容

各级相关部门要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整治。卫健部门要抓好“五个落实”:一是落实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绿色通道”、“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结算政策;二是落实健康扶贫大病救治到人、精准到病;三是落实贫困村卫生所建设达标和正常运行;四是落实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到位;五是落实协助医保部门年内实现贫困村医保“村村通”或“就近通”。民政部门落实好低保、特困对象信息及时报送并对负担依然较重的大病、重病患者加大临时救助、慈善帮扶等措施。扶贫部门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的及时报送。医保部门要对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落实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随时受理和及时办理一次性定额救助及重特大疾病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第三道补助,做到“一个不漏、一分不少”,按期实现贫困村医保“村村通”或“就近通”等方面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综合推进。各县(市、区)开展解决健康扶贫政策落实问题整治工作要和前期开展的大病救治“户户清”行动、“健康扶贫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任务排查”等工作相结合,同步综合推进。坚持目标要求为导向,实行整治内容台账管理,倒排工期,盯紧盯牢,自觉以极端负责的工作态度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层层压实责任,集中整治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二)加强协作配合。卫健、民政、扶贫、医保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建立健全“1+X”监督机制的意见》和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加强协作配合。各县(市、区)卫健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健康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好牵头单位的责任。卫健、民政、扶贫、医保部门要加强沟通,既要立足各自职责,认真进行整治,又要统筹指导各地抓好排查整治工作。

(三)巩固整治成效。卫健、民政、扶贫、医保部门加强工作会商和交流,推动解决具体问题。认真总结归纳整治行动的进展、成果、问题,针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从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积极堵塞漏洞,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巩固深化整治成果。对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四、时间安排

本次联合整治工作时间从2020年6月至10月,总体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调研督促、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10日前完成)。市卫健委会同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医保局联合下发整治方案,各县(市、区)卫健部门统筹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上报市卫健委扶贫办。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7月31日前完成)。由各级卫健部门牵头,各级相关单位要结合大病救治“户户清”行动及“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任务排查落实”专项整治活动组织本系统开展本辖区内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

第三阶段:调研督促(9月30日前完成)。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结合日常工作,对本部门所属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对有群众反映情况的乡镇、村要进行重点抽查。市卫健委将适时联合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医保局对县(市、区)开展现场调研督促。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10月31日前完成)。各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总结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各县(市、区)卫健局将本地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于10月20日前报送市卫健委扶贫办。

联系人:市卫健委扶贫办徐晶,联系电话:0596-2066904,邮箱:wsjjfk69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