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直属执法大队、事业单位:
因机构改革,原市住建局权责事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发电)厂废气废水废渣处理工岗位证书发放”调整至我局行使。调整后,我局公共服务事项8项。
附件:漳州市城市管理局调整的权责事项(1项).xls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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