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035号建议的答复
漳城函〔2020〕14-02号
吴美英代表: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您在市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整治电动车‘三乱’现象的建议》,已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我局吴志民局长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由分管副局长甘从春牵头,机动执法大队办理,协调联络科跟踪汇总并答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等中心城区的建设速度不断加快,电动车作为一种方便的交通工具,其保有量也不断增长,超过40万辆。电动车的乱停乱放乱充电现象,极大影响了居民出行,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我局高度重视并开展整治,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宣传教育,警告提示。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报纸、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多形式、多样化地进行各种宣传活动。城市的秩序最终还需要由广大市民共同维护,做停车规范的践行者,将电动车停放在规划区域,不乱停乱放,不占用盲道、行车道、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认清道路停车标识,不能在禁停路段的道路上停车;按秩序在停车泊位标线内停放,停车方向与标示箭头保持一致。
二、齐抓共管,依法严惩。
我局联合交警部门及芗城区城管局、龙文区城管局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和检查机制,通过城管部门 与交警部门的联合联动,多次开展全市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将以宣传警示、执法教育两种手段同步展开。对占道经营的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依法严处。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目前,对于电动车乱停乱放、私拉电线乱充电等问题,漳州市城市管理局没有相应的执法权,在管理实践中一线执法人员劝导效果有限。我局将不断探索和实践电动车的有效管理办法,坚持规范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规范并消除电动车三乱行为。
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并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依法履职,为宜居富美漳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复。
签发领导:吴志民
联 系 人:黄莉婷
联系电话:2961613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