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015号建议的答复
漳城函〔2020〕14-05号
戴荣玉代表: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您在市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快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议》,已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我局吴志民局长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由分管副局长甘从春牵头,市容管理科办理,协调联络科跟踪汇总并答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1月,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全市渣土(建筑垃圾)管理职能由市住建局划转至市城管局,市渣土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单位相应由市住建局调整为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局长吴志民(兼)任办公室主任,作为跨部门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全市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为继续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管理,市城管局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推进全市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规范管理,加强多种信息化监管平台应用,推动部门联动监督执法,规范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管理。
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市城管局负责草拟的《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3月20日经省第十三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办法的实施,将对全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建筑垃圾的投放、运输、消纳、利用等各环节,进行了体系化、特色化规定,将对规范全市建筑垃圾处置行为、推动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拓宽举报渠道。发动广大环卫工人齐抓共管渣土车“滴、撒、漏”问题,同时建立渣土“滴、撒、漏”曝光微信群,齐抓共管治理渣土车“滴、撒、漏”。
三是严查违法行为。联合交警、交通开展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常态化开展综合治理和联合执法,按职能处罚的原则对违章车辆实行统一查扣。本季度城管部门路面巡查1144次,联合执法189次,行政处罚166次,处罚金额13.85万元。
四是加强县(市、区)指导。以市渣土办名义督促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强化施工现场源头监管,推进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规范管理,规范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管理,加强多种信息化监管平台应用,推动部门联动监督执法。
虽然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薄弱环节,如您提议中提到的“全市建筑垃圾消纳场规划建设总体滞后,没有市级建筑垃圾消纳场...无法满足建筑垃圾处置的长远需要”的问题仍然存在。对此,市城管局从职能划转以来,一直在统筹推动全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规划建设工作。目前市区已建成一座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选址位于漳州高新区,是漳州第一家大型建筑废弃物再生综合利用企业,总投资约2.6亿元人民币,用地面积约248.6亩,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规划建设办公楼、宿舍、建筑垃圾分拣堆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房、垃圾骨料再生厂房、不可利用无害化填埋场等,一期处理规模2700吨/日,将完全能满足漳州市区建筑垃圾处置需求,项目计划于2020年4月完成验收进入试运行阶段。项目建成后将实现漳州市区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实现建筑垃圾处理再利用、变废为宝的绿色发展理念。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以《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实施颁布为契机,继续牵头统筹协调推动全市县域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规划、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新途径,实现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新突破。
衷心希望您能继续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并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忠实履职,努力担当,主动作为,优化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为建设富美漳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复。
签发领导:吴志民
联 系 人:黄莉婷
联系电话:2961613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