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061号建议的答复
漳城函〔2020〕14-09号
杨冰冰代表: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您在市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建立机制、规范管理提升农贸市场品味》的建议,已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我局吴志民局长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由分管副局长甘从春牵头,市容管理科办理,协调联络科跟踪汇总并答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去年以来,我局与两区城管局对接,明确任务及时限,定人定时定责,积极开展农贸市场周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经商环境,取得明显效果,为广大市民提供舒适有序的生活宜居环境。
(一)准备工作扎实有效
市、区两级城管局按照方案要求,发放整改通知书进行宣传发动,重点宣传经营疏导点不规范经营、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市容违法行为和无证无照经营的危害性,宣传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整治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集中整治成效明显
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原则,对全市区摊点进行“无缝隙、全覆盖”管理。实行“网格化”管理方式,用“定位置、定职责、定标准、定人员”的管理思路,通过网格到人、责任到人、实施分块管理的方式,来调动每个队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工作开展。重点整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店外店占道经营,规范疏导点内摊贩的经营行为。紧盯胜利路、南昌路、水仙大街、万达周边、江滨路等19条街道和10大重点区域,下发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通知,集中开展联合整治、交叉整治,着力解决占道摆摊、车载经营、马路市场等“顽疾”,共取缔流动摊贩28323起、整治纠正占道经营26568起、劝导店外经营24487起,劝导早餐摊点超时经营8968起, 整治违停19921起,纠正店外广告牌9761起,拆除大型户外广告602块,查处滴洒漏208起。
(三)强化整治督查考核
市、区两局机关结合“五大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责任区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利用督查通报、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及时发送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分类整改反馈,做到小问题现场劝导,难点问题集中攻克,易反复问题持续跟进。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农贸市周边理整治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马路市场周边人流量大,机动车、非机动车数量多,摊贩不定时不定点,随机性强,无规律性,给城管执法人员执法造成一定困难,特别是在背街小巷摆摊设点,执法队员巡查不到,只有依靠市民投诉,才能对其进行整治。二是路边摊贩与执法队员打游击,摆摊均在三轮车上进行,远远见到城管执法车,立刻逃离现场,转移场地,造成一定的不安全隐患。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巡查力度,分组治理实行分组治理及错时、延时、定人定岗与巡查治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并做好执法巡查记录;对辖区中队整治有困难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汇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科学调配人员集中治理,必要时由局应急分队进行专项治理,采取集中治理的方法予以整改,做到不留死角、即知即改。
(二)开展摊贩再次摸底排查,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工作针对性。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把工作做实做细;
(三)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该取缔的取缔,该规范的规范,该进专业市场的进专业市场,行动中重点对证照不全、卫生不达标等摊户进行依法取缔,达到处理一处,警示一片的执法效果,巩固日常管理成效。
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并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忠实履职,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为建设富美漳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复。
签发领导:吴志民
联 系 人:黄莉婷
联系电话:2961613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