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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078号建议的答复

漳城函〔2020〕14-10号

发布时间:2021.06.08来源:点击率:0

于锌委员: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您在市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议》,已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我局吴志民局长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由分管副局长甘从春牵头,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协调联络科跟踪汇总并答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方面

(一)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

目前我市正积极推进全市东西南北生活焚烧发电厂、生态流转中心的建设步伐;配套设置垃圾屋,有效引导居民分类投放;加快启动厨余垃圾处理厂建设,落实厨余垃圾、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去向问题,真正实现投放有桶(屋)装、运输有车辆、处理有场所,从末端推动前端分类,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

(二)完善相关产业规划布局,健全终端设施

今年我市将完成蒲姜岭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800吨/日。到2020年底,完成九龙岭危险废物处理厂、漳州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建设。到2021年底,完成4座花园式生态流转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行,其中西部北斗和北部圣王大道2座于2020年建成投运,东部蓝田开发区和南部高新区2座于2021年建成投运,实现大件垃圾破碎处理和厨余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置厂项目建设,力争于2022年底前建成投用。

(三)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2018年,我市在龙文区试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2019年底,漳州市主城区城市建成区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中,龙文区创建2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示范线路,垃圾分类达标投放户数占总户数比例达50%以上,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芗城区、漳州高新区分别创建3条、1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示范线路。到2020年底,主城区城市建成区公共机构将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垃圾分类基本知识进课堂,各学校生活垃圾知识普及率要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指可回收物、易腐垃圾的数量)。其中,龙文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芗城区、漳州高新区垃圾分类达标投放户数占总户数比例将达50%以上、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四)建立健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

1、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初步建成。具体为:前端收集设施在建成区小区投入使用运营310座垃圾分类生态流转屋,设置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投放口,实现分类生活垃圾分开“住”,垃圾屋既防蚊虫又遏发臭;中端收运体系建立配套收运体系,开展垃圾分类清洁直运,完善运输路线设计,启动东西南北四座垃圾流转中心建设,形成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转运链;终端处置设施依托蒲姜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九龙岭餐厨垃圾处理厂、九龙岭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厂,逐步完善终端处理设施,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2、创新模式,收集处置。对市区大件垃圾、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和废旧物品开展特色回收服务。1.垃圾清洁直运。覆盖主城区330个物业小区、486个无物业小区(含业委会自管小区)、392个单位及市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投放生活垃圾直运车辆120部,开通线路100条,日清洁生活垃圾量约700多吨,通过“桶桶对接”和“桶车对接”的转运,实现“噪音不扰民、沿途不遗撒”,形成市区生活垃圾收运人员、车辆一体化清洁直运体系。2.大件垃圾预约清。针对大件垃圾,委托漳州环境集团统一收集和运输,还开设微信公众号免费预约清运平台;3.餐厨垃圾处置。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已服务收运1188家餐饮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大型连锁餐饮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酒店及宾馆、工厂及中小型餐饮单位),覆盖芗城区、龙文区及高新区。启用12台收运车辆,开通14条收运线,2019年已累计收运量16034.8吨,目前日平均处理量突破80吨。4.废物再利用。龙文区已建成6个爱心驿站,在50个物业小区设置废旧衣物回收箱147个,定时上门收取,仅2018年就收集废旧衣物350吨,通过对社区闲置资源进行重新配制,对居民闲置物品进行二次利用,发挥了资源循环利用的功能,有效减少垃圾量,充分做到无害化和资源的充分利用,为垃圾分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规范物业管理方面

(一)全面推进全市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46条规定,我局组织、指导漳州市物业管理协会于2019年12月30日编制并公布《漳州市物业服务费行业参考价及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业主最关注的物业服务费和物业服务内容两大事项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建立明明白白的物业服务消费模式,清清楚楚的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构建五个收费等级,对应配套五个服务等级,累计24大项、137小项,全面规范服务行为和服务态度,倡导文明礼貌、亲和热情的服务理念,增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交流互动渠道,细化各项物业服务内容的执行标准,明确各人员工作岗位职责和工作频次,突出留痕管理和闭环管理,实现全市物业从业队伍的规范管理,树立物业服务新面貌,提升物业服务品质。

(二)完善物业管理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目前我局已拟定《漳州市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着手建立“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物业管理工作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综合评价,明确分级分工机制,同时设立“安全生产、共用部位维护、共用设施维护、环卫保洁、绿化养护、装修管理、车辆管理、公示公开、制度建设”等9大方面的信用减分条款,涵盖物业服务行为的各个领域,全面推行项目负责人属地登记管理和“红黑名单”信用管理制度,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差异化分类管理举措,同时自主研发建设“漳州智慧城管物业管理系统”,下设“物业项目信息采集、业务办理审批、服务质量监管、业主满意率调查、项目负责人信用综合评价”等5大配套电子平台,全面启动物业管理信息电子化监管模式,促进全市城管系统互联互通、共建共管,统筹构建物业管理大数据,通过数字化实现智慧化管理。

(三)优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日常管理。2019年6月26日我局出台了《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漳城综〔2019〕62号),11月18日出台了《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紧急情况下市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漳城综〔2019〕96号),规范申报材料,制定申报表格示范文本,优化专维金支取使用流程,明确申报时间节点,细化申报要求,靠前服务,强化材料指导把关,开展造价审核,确保专维金合理使用及保值增值,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业化管理,下一步我局计划下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并计划开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手机APP,以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并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担当,主动作为,优化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手段,为建设富美漳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复。

签发领导:吴志民

人:黄莉婷

联系电话:2961613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