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090号建议的答复
漳城函〔2020〕14-12号
陈彬代表: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您在市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共享单车、电动车乱停放影响市容市貌问题进行立法的建议》,已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我局吴志民局长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由分管副局长甘从春牵头,漳州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办理,协调联络科跟踪汇总并答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7年3月,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摩拜、ofo、哈罗等国内知名共享单车企业相继进入漳州市。在更好地满足民众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构建绿色低碳出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突显的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影响市容也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严峻挑战。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城市管理难题,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我局牵头组织,拟制管理方案,强化管理,尽快解决此问题。
一、基本情况
2017年,主城区共有共享单车运营商4家,分别是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摩拜单车)、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OFO单车)、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哈罗单车)、福建陌陌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陌陌达单车)。总投放量约54000辆,其中摩拜单车约19000辆、ofo小黄车约16000辆、哈罗单车约16000辆、陌陌达单车约3000辆,按目前主城区常住人口计算,相当于每12个人就有1辆共享单车。主要特点是:一是投放快数量大。自2017年3月初共享单车进入漳州市场,仅两天时间如“雨后春笋”般迅速遍布主城区大街小巷,商场、校园、景区公园周边等且数量多。其中摩拜、ofo、哈罗三家运营商均投放过万辆,高峰期个别企业投放超过2万辆。投放规模未能与主城区空间承受能力和道路资源停放设施承载能力相匹配。二是布点不合理。企业未能根据市区道路建设及人流分布等相关情况进行合理、科学布点,如延安北路中山公园、南昌路沃尔玛等中心区路段投放过剩,扎堆占道摆放流动密集的地方,造成交通不畅。三是乱停乱放严重。由于市民的随意性、企业自主管理不到位,导致乱停乱放现象突显。盲道、消防通道、绿化带、机动车道、公交站台等处处可见共享单车,立的、侧着、倒着,姿态万千,极大的影响市容市貌。四是企业管理薄弱。企业以经营利润为根本,运营成本投入有限,车辆运维人员配备和管理水平与投放量比例差距较大,造成车辆停放秩序、质量维护等方面无法自主管理到位。五是政府监管滞后。共享单车是互联网经济衍生的新生事物。在投入市场前,未有相关准入机制及管理部门审核,给事后监管带来了极大的被动。
二、有力举措
(一)迅速主动出击,开展座谈调研。指挥中心作为责任部门全程关注共享单车投放动向,2017年3月15日,共享单车进入漳州市场第三天,吸取国内其他城市共享单车乱象教训,指挥中心主动出击,迅速组织芗城、龙文两区城管执法部门以及摩拜单车、ofo单车漳州地区负责人进行座谈沟通,打好“预防针”。2017年10月24日,市城管局吴志民局长带队组织市指挥中心、两区城管局相关人员前往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调研学习福州市共享单车管理经验,借鉴成功管理举措,助力我市进一步完善规范共享单车管理。
(二)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主管部门。为解决共享单车停放乱象,起草《关于规范漳州市主城区共享单车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2017年12月8日《关于规范漳州主城区共享单车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由市城管局、住建局、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交警支队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实施意见》确定市城管局是共享单车管理的主管部门,明确责任分工,规范运营管理,要求共享单车运营商按照单车投放量200:1的比例确定维护人员数量,严格控制车辆投放总量,运营企业必须向城管、交通等部门登记备案,由城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投放总量,严禁运营企业私下投放。同时《实施意见》明确,共享单车停放点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经交警、城市管理部门同意后,统一施划,利用城市道路设置停放点的,不得占用无障碍通行设施,不得妨碍行人通行。共享单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物业小区。采用实名制管理,建立使用者个人信用制度,引导使用者形成良好、文明用车习惯,并加强企业之间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将多次违法违约的用户列入黑名单,共同限制其使用。《实施意见》还要求运营企业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包括用户实名、赔偿机制、押金管理、终止运营等方面。
(三)投建监管平台,实现总量动态监管。在原有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平台上拓展共享单车管理子系统,将运营企业基本信息、经营管理情况、车辆投放及线上运维调度能力等方面纳入系统,通过与运营企业后台大数据对接、数据共享,实现共享单车投放总量的动态监管。
(四)完善停车设施,缓解停车难题。按照“应划尽划”原则,对主城区34条主次干道进行摸底排查,根据摸底排查结果针对其中16条主次干道见缝插针施划13739米停车线和设置73个停车标识牌,有效缓解停车难和乱停车的问题。
(五)依托数字平台,规范管理共享单车。充分发挥信息采集队伍日常巡查,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纳入数字城管系统平台监管,摩拜、OFO、哈罗、陌陌达等4家运营商全部配置数字城管处置通,要求运营商按照数字城管规范的流程进行共享单车问题处置。通过信息采集员日常巡查、系统受理、限时督办,提升监管力度和案件处置率。2018-2019年,采集员共巡查发现80917起共享单车案件,其中9805起指挥中心迅速转办运营商处理,另有71112起共享单车乱停放案件信息采集员自行简易处置,协助规范停放秩序。同时,在处置通使用过程中,对处置效率低、反馈不及时的运营商,督促其整改并组织操作员集中培训,指导快速掌握熟练使用处置通,提高处置效率。
(六)租赁停车场地,联合开展专项整治。2019年起,OFO、摩拜共享单车运营商因资金链断裂等因素,导致运营艰难,退出市场,致使主城区一些破损的共享单车无人进行维护。2019年4月,联合两区城管局开展共享单车专项整治,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租赁为期2年的停车场地,用于存放集中清理的破损、无主的共享单车。截止目前,共联合开展62次清运工作,整治车辆9447辆,产生费用131220元。
(七)联席会商,解决共享单车管理难题。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同时发挥新媒体功能,建立单车整治微信群,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商探讨。在小黄车总部整体管理链条断裂后,漳州市小黄车无运营人员进行监管维护,指挥中心召集哈罗、摩拜两家单车企业负责人,要求两家企业把小黄车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协同管理。同时安排部署在市委市政府重要接待活动及两会、春节、茶博会等重要节点期间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监管。
(八)积极宣传,营造文明用车氛围。通过制作并发放“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倡议书千余份,规范引导文明用车;结合市文明办、团市委等组织的各类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文明骑行宣传,如组织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参加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十大行动”文明交通提升行动启动仪式,积极倡导绿色共享,文明骑行。
三、取得成效
(一)投放总量得以有效控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在严格监管态势下,逐步减少投放量,同时由于受市场外力因素影响,摩拜、OFO等单车企业自行开展撤离工作。截止2019年12月份,主城区部分单车品牌已基本撤离,单车数量由原来5.4万辆降至不足千辆。
(二)成功经验得到各界肯定。我市的共享单车管理成功经验分别在福建新闻联播、福建日报、漳州电视台、闽南日报等主流媒体给予典型报道,相邻城市也纷纷到我市借鉴经验和做法,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四、下阶段主要工作
(一)落实《意见》实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创新举措,加强对企业监管,做好共享单车日常管理工作。
(二)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实现全民共管共治。发动各行各业志愿者加入到共享单车停放监督队伍中实现共管共治。同时结合漳州首法“门前三包”颁布实施,助力车辆有序停放,最终达到规范共享单车停放效果。
(三)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文明用车氛围。充分利用主体宣传活动,如“110联动日”、“五四青年示范月”等开展共享单车宣传和引导工作,倡导低碳、健康、文明的出行方式,引导公众了解、支持和文明使用共享单车。
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并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继续认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加强共享单车的监管力度,认真履职,为宜居富美漳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复。
签发领导:吴志民
联 系 人:黄莉婷
联系电话:2961613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