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C064号 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城函〔2020〕15-01号
陈明杰委员: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您提出《加强物业行业监管,规范社区管理和补齐治理短板的建议》提案,已由市政协提案委交我局办理。我局吴志民局长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由分管副局长甘从春牵头,安全物业科办理,协调联络科跟踪并答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执法联动
以机构改革为工作契机,全面整合“城市管理、物业管理、装修管理”等各方工作力量,强化综合协调机制,2019年3月28日,我局吴志民局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组织部署,由分管副局长、法制科、综合执法大队、直属二、三大队、物业管理站、室内装饰装修监督站、芗城区城管局、龙文区城管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明确加强市、区两级城管执法联动协作,把城市管理工作延伸至物业小区,推行精细化管理。执法联动机制将由中心城区先行,再逐步推广到全市。另外,根据会议纪要精神,我局同步制定《物业小区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管理规约》等示范文本,以及《物业小区业主规范提醒告知书》、《物业小区经营者规范提醒告知书》等行政指导文书,明确各项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二)健全物业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机制,全力推进全市各属地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分别于2019年4月15日、2020年3月12日印发《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漳州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改善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实施方案》,组织部署各县(市、区)、开发区(高新区、投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积极宣传培训并贯彻落实《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完善日常业务办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畅通市民投诉渠道,完善制度管理规约,加大装修管控力度,运用信用监管机制,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全面提高业主满意率。
(三)定期开展检查
为推进物业小区常态化检查机制,我局于2019年3月8日印发《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实施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力小区打造”攻坚项目的通知》,组织市物业管理站开展中心城区物业小区现场检查工作,根据《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和《漳州市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对物业服务质量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实施“失信问责”, 2019年累计信用减分企业31家、信用减分项目负责人54名,发文通报批评“漳州市诺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等2家企业以及“芗城区金湖花园”、 “芗城区鸿达花园”、“龙文区翼特•丽景城” 、“龙文区恒大御景半岛”等4名项目负责人,对芗城区“新城花园”的“漳州市鹏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漳州世纪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信用等级降为C级(不合格),列入行业失信黑名单,惩戒一批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今后,我局将积极督促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物业主管部门做好信用评价工作,以促进物业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提升物业服务品质。
(四)指导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是所在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有机组成部分。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业主委员会对于社区治理水平的提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2019年12月13日,我局印发《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从业主大会的筹备、候选人的审核、业委会的备案、业委会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我局特别要求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主动配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做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管理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以机构改革为工作契机,加大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对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各属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委会做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文明社区人居环境。
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并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监督,忠实履职,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为建设富美漳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复。
领导签署:吴志民
联系电话:2961613
联 系 人:黄莉婷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