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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A028号 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城函〔2020〕15-04号

发布时间:2021.06.08来源:点击率:0

吴建忠委员: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您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推进美丽漳州建设》的提案,已由市政协提案委交我局办理。我局吴志民局长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由分管副局长甘从春牵头,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协调联络科跟踪并答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一年多来我市主城区开展垃圾分类的经验作法,我们总结了以下看法:

(一)垃圾为何要四分类

因为四大分类符合中国的实际,取决于后端有相应的出路比如有害垃圾,我们明确必须要区分出来。因为它的量不大,危害性又比较大,这一类必须要列入强制分类的类别当中。另一类就是可回收物,相对来讲可利用资源的价值要高一些。现在市场也有一个回收利用系统,能让它纳入到规范管理当中,相对比较容易做到,当然我们的垃圾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厨余垃圾占比比较高,对后端的处理系统干扰比较大,所以要把它单独区分出来。这样就把有害的、有用的、有干扰的东西能分出来,自然就变成了四类,我们觉得如果能把这四类分清楚,就已经是相当不错的一个成绩了。

(二)垃圾分类最终必然走向强制化

过去做垃圾分类的时候,常常是把责任压在某一个部门身上,但部门的权限非常有限,难以调动那么多资源去推动。所以一定要政府主要的领导亲自抓,建立多个相关部门协作的机制,推进的阻力就会小一些,力度就会大一些,进度也会快一些。比如: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要罚款,不分类不处置等。通过这样一些方式逼迫在环节当中的各个主体,能够去尽到自己的责任,所以要有政府统筹、部门的联动,建立协同推进的制度。

(三)垃圾分类长远的经济效益

垃圾分类后的整体成本一定是上升的,因为需要建更多的设施,管理成本也会增加,需要让居民做到源头分类投放,当中各种社会成本、经济成本也更高。而且分类处理有机垃圾,通过生物处理,严格要做到排放达标,需要现代化的设施,成本也是不低的。最终肯定比混合垃圾去处理的成本要高,但经过比较长时间的磨合以后,就会形成一个良性的系统,前端分类投放参与率更高,准确性也提高,这一块的成本就能降下来,而且分类后的垃圾品质得到提升,后端再做处理的成本也可以降低。

二、下一步我们开展垃圾分类的思路

(一)强化组织,提供保障。借鉴厦门、宁波等城市经验,根据《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指导属地政府具体实施。强化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确保垃圾分类任务有人干、推进有人抓、监督有人管。加大资金投入,把垃圾分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时支付生活垃圾清洁直运费用,为垃圾分类桶、分类收运车辆购置和垃圾屋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二)健全设施,补齐短板。推进全市东西南北生活焚烧发电厂、生态流转中心的建设步伐;配套设置垃圾屋,有效引导居民分类投放;加快启动厨余垃圾处理厂建设,落实厨余垃圾、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去向问题,真正实现投放有桶(屋)装、运输有车辆、处理有场所,从末端推动前端分类,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

(三)探索方法,推动实施。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奖励机制,实行财政资金“以奖代补”政策,积极引入智能APP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形成“分类可积分、积分可兑换、兑换可获益”的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同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市对芗城、龙文两区和漳州高新区的年度KPI考核内容,列入文明单位的考评内容。

(四)宣传引导,造势氛围。借力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良好社会氛围。组织街道、社区深入开展入户宣传、教育和指导;发挥社区党员、义工、志愿者、退休人员、妇联等基层力量开展宣传;组建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采取进家入户宣传、社区与单位联动、加强巡查监督等方式,屋(桶)边督导、面对面宣传示范,普及垃圾分类基础知识、操作流程、政策法规,引导公众正确分类投放。

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并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担当,主动作为,优化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手段,为建设富美漳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复。

领导签署:吴志民

联系电话:2961613

人:黄莉婷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