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光临漳州市档案信息网
今天是: 天气预报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C043号 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城函〔2020〕15-09号

发布时间:2021.06.08来源:点击率:0

吴雪斌委员: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您提出《关于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行政监管的建议》的提案,已由市政协提案委交我局办理。我局吴志民局长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由分管副局长甘从春牵头,市城市物业中心办理,协调联络科跟踪并答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内容很专业、有代表性,对我们的物业管理工作很有帮助,2019年1月10日,我局从市住建局接管市级物业管理职能以来,全面建章立制,履职尽责,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业。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出台全市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2019年4月15日出台《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漳城综〔2019〕31号),对《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最新规定进一步具体化、举措化,明确县(市、区)、开发区(高新区、投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物业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装修管控、信访投诉、宣传培训、业务办理、信用评价、服务行为等7个方面进行了细化要求,推动属地加强日常监管,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选优配强物业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增强物业管理工作力量,落实常态化日常管理,畅通业主投诉渠道,推动属地物业管理工作有序发展。

(二)全面推进全市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46条规定,我局组织、指导漳州市物业管理协会于2019年12月30日编制并公布《漳州市物业服务费行业参考价及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业主最关注的物业服务费和物业服务内容两大事项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建立明明白白的物业服务消费模式,清清楚楚的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构建五个收费等级,对应配套五个服务等级,累计24大项、137小项,全面规范服务行为和服务态度,倡导文明礼貌、亲和热情的服务理念,增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交流互动渠道,细化各项物业服务内容的执行标准,明确各人员工作岗位职责和工作频次,突出留痕管理和闭环管理,实现全市物业从业队伍的规范管理,树立物业服务新面貌,提升物业服务品质。

(三)加强业主委员会规范建设。2019年12月13日出台《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漳城综〔2019〕99号),明确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和筹备方式,细化业主委员会的候选人条件,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把业主委员会的建设管理工作纳入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的工作范畴,加强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协助,会同村(居)民委员会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调处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纠纷,指导业主委员会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管理,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引导、规范业主委员会合法合规开展物业管理自治工作。

(四)完善部门联动联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目前已拟定《漳州市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建立“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物业管理工作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综合评价,设立“安全生产、共用部位维护、共用设施维护、环卫保洁、绿化养护、装修管理、车辆管理、公示公开、制度建设”等9大方面的信用减分条款,涵盖物业服务行为的各个领域,全面推行项目负责人属地登记管理和“红黑名单”信用管理制度,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差异化分类管理举措,同时自主研发建设“漳州智慧城管物业管理系统”,下设“物业项目信息采集、业务办理审批、服务质量监管、业主满意率调查、项目负责人信用综合评价”等5大配套电子平台,全面启动物业管理信息电子化监管模式,促进全市城管系统互联互通、共建共管,统筹构建物业管理大数据,通过数字化实现智慧化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物业管理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关乎百姓,涉及民生,任重道远,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畅通业主服务诉求渠道,加强对各属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督促,下一步重点加强物业服务品质提升工作,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标准化、物业企业系统化,物业管理信用化”的三位一体建设,构建和谐文明的社区人居环境,提高业主满意率。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并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再接再励,持续推进,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增强广大业主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宜居富美漳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复。

领导签署:吴志民

联系电话:2961613

人:黄莉婷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