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C007号 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城函〔2020〕15-11号
杨智元委员: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您提出关于《整治住宅小区乱停车的建议》提案,已由市政协提案委交我局办理。我局吴志民局长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由分管副局长甘从春牵头,市城市物业中心办理,协调联络科跟踪并答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全面规范物业小区车辆停放秩序。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46条规定,我局组织、指导漳州市物业管理协会于2019年12月30日编制并公布《漳州市物业服务费行业参考价及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业主最关注的物业服务费和物业服务内容两大事项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建立明明白白的物业服务消费模式,清清楚楚的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构建五个收费等级,对应配套五个服务等级,累计24大项、137小项,其中单列“车辆管理”的服务项目,纳入物业服务企业日常服务标准,要求物业小区保安员要定期加强巡逻,及时劝阻、制止业主的乱停车行为,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二)加大车辆管控不到位的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我局目前已拟定《漳州市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建立“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物业管理工作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综合评价,设立对项目负责人的问责情形,其中单列“车辆管理”的专项信用减分条款累计11条,全面推行项目负责人属地登记管理和“红黑名单”信用管理制度,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差异化分类管理举措。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物业管理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关乎百姓,涉及民生,任重道远,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畅通业主服务诉求渠道,加强对各属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督促,下一步重点加强物业服务品质提升工作,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标准化、物业企业系统化,物业管理信用化”的三位一体建设,构建和谐文明的社区人居环境,提高业主满意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并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再接再励,持续推进,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增强广大业主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宜居富美漳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复。
领导签署:吴志民
联系电话:2961613
联 系 人:黄莉婷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