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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A062号 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城函〔2020〕15-16号

发布时间:2021.06.08来源:点击率:0

市致公党:

衷心感谢贵单位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贵单位提出《关于稳步推进我市垃圾分类的建议》的提案,已由市政协提案委交我局办理。我局吴志民局长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由分管副局长甘从春牵头,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协调联络科跟踪并答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任务目标

2019年底,漳州市主城区城市建成区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中,龙文区创建2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示范线路,垃圾分类达标投放户数占总户数比例达50%以上,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芗城区、漳州高新区分别创建3条、1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示范线路。到2020年底,主城区城市建成区公共机构将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垃圾分类基本知识进课堂,各学校生活垃圾知识普及率要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指可回收物、易腐垃圾的数量)。其中,龙文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芗城区、漳州高新区垃圾分类达标投放户数占总户数比例将达50%以上、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二、完善垃圾“大分流”,着力做好“小分类”

(一)规范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由本单位负责,住宅小区由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由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公共水域等公共场所由管理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客运站、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管理责任人按照分类方法、分类标志设置分类收集点和收集容器。各镇(街)对城市建成区管理责任人履行管理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各区按照每300户配备一名督导员,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投放点。2020年底,每个住宅小区、单位、公共场所要实现定点投放、分类投放,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

(二)补齐收集设施。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每个住宅小区有条件的都要设置一个单独收集场所,实现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与普通生活垃圾分开投放、单独收集。有害垃圾按1个小区配置1-2个有害垃圾桶,设置于单独收集场所。到2020年底,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由市区环卫作业企业负责建设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配套设施生态流转垃圾屋,建设总数达到500座(2020年完成100座)。新建住宅小区的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由开发企业负责建设,纳入住宅小区环卫设施验收范围,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应将垃圾收集设施配齐。完善以社区回收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连锁经营,规范回收站点管理,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分类回收体系的有效衔接,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的计量统计,并将该计量指标纳入生活垃圾统计指标体系。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建立爱心环保驿站,对居民闲置的衣物、书籍、玩具等废旧物品进行回收二次利用,做到资源化利用的同时实现垃圾源头减量。

(三)完善分类运输。中小型餐饮店餐厨垃圾由市区环卫作业企业集中收运处置,逐步实现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全面覆盖;示范线路率先实行分类运输,配齐分类运输车辆,统一分类运输车辆的标识、颜色,便于社会监督实施分类运输;2020年起,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水产品等批发市场率先实行“干湿分离”,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拓展,最终实现全面覆盖;市区环卫作业企业安排科学合理的收运路线,分类收运频率按照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实行日产日清,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实行定期收运的原则执行;大件垃圾通过网上预约平台实行定期上门运输服务;完善绿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及时清运和处理草木修剪产生的绿化垃圾,做好园林绿化垃圾的源头利用处理。 

三、健全垃圾分类制度与监督机制

调整充实主城区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城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芗城区、龙文区、漳州高新区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垃圾分类办”),挂靠在市城市管理局,承担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的督促落实及日常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设立宣传教育组、政策法规组、分类投放组、收运处置组、执法指导组、项目建设组、资金保障组、督查考评组等八个专项工作组。建立定期协商推进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专项工作组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细则,确保垃圾分类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完善相关产业规划布局,健全终端设施

完成蒲姜岭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800吨/日。到2020年底,完成九龙岭危险废物处理厂、漳州高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建设。到2021年底,完成4座花园式生态流转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行,其中西部北斗和北部圣王大道2座于2020年建成投运,东部蓝田开发区和南部高新区2座于2021年建成投运,实现大件垃圾破碎处理和厨余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置厂项目建设,力争于2022年底前建成投用。

五、强化监督考评

一是加强技术支撑。建设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过程实施全过程智能化、信息化监管,将各类垃圾的回收、运输、处理数据纳入系统平台,开展大数据整合分析。二是建立考评机制。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委托第三方考评和“市、区、镇(街)”三级考核机制,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内容和市级精神文明常见测评内容以考促管、层层传导压力。市、区两级适时开展垃圾分类常态化监督考评,通过定期排名、通报等形式推动形成你追我赶、争优创先的工作局面。

六、全面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充分利用“党员活动日”等载体,在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系统、本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使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建立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和督导员队伍,加强入户宣传、开展日常桶(屋)边督导。建设专门科普教育基地,将垃圾分类教材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开展“小手拉大手”等实践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

衷心希望贵党继续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并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担当,主动作为,优化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手段,为建设富美漳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复。

领导签署:吴志民

联系电话:2961613

人:黄莉婷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