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A074号 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城函〔2020〕15-22号
林明艳委员: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您提出《关于政府支持老旧小区外墙修缮管理的建议》提案,已由市政协提案委交我局办理。我局吴志民局长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由分管副局长甘从春牵头,安全物业科办理,协调联络科跟踪并答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建筑年代久远、日晒风化,加之缺乏保养,漳州不少老旧小区确实存在外墙剥落现象,严重影响过往行人安全。为确保建筑外墙、电梯、高层水泵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发生紧急情况时得到及时维修、更新、改造,我局于2019年11月18日印发了《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紧急情况下市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漳城综〔2019〕96号),打通了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瓶颈。我市于2010年开始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比福州、厦门、泉州等省内兄弟城市整整晚11年,导致很多小区无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用。
为应对我市部分老旧小区基础设施配套不足,无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改造的情况,我市于2018年开始对部分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改造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主要在芗城、龙文两区试点,2019年市城管局从市住建局接手老旧小区改造牵头工作后,将此项工作扩展到所辖各县(市、区),2018、2019两年共对全市49个老旧小区(其中芗城区21个,龙文区11个)实施综合整治,改造涉及建筑412幢,总面积约153.82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575万户,累计完成投资30371.1万元,极大改善了部分老旧小区的人居环境。
二、存在问题
(一)资金紧。因我市老旧小区体量大,且居民花钱买服务的意识淡薄,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政府财政承受能力有限。为了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尽可能扩大老旧小区改造覆盖面,让更多居民受益,我市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原则,重点改造“供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和消防、垃圾、雨污收集、分流设施”等公共配套设施,建筑本体外立面改造因资金需求巨大较少涉及。
(二)改造难。通过梳理我市胜利路沿街建筑、芝山新村、胜利北新村等立面整治案例发现建筑外墙修缮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老旧小区建成年代较早,房屋设计施工标准低、抗震性低,外墙修缮可能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二老旧小区外墙修缮需要对防盗网、空调外机、违章搭盖等进行规范,改造会对部分房屋内部装饰装修和原有使用功能产生影响,居民需同步出资对自己房屋专有部分进行修缮,居民普遍不愿承担改造费用,改造意愿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我市计划对东岳新村南区、金冠花园、工人新村等52个2000年前建成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其中芗城区改造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EPC招投标等工作,各项目设计方案正有条不紊推进,我局将督促业主单位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在预算范围内适当增加建筑物外立面修缮工程。对照补助标准,积极向上申请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努力缓解我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压力。
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并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忠实履职,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为建设富美漳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复。
领导签署:吴志民
联系电话:2961613
联 系 人:黄莉婷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