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C019号 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城函〔2020〕15-25号
市台盟:
衷心感谢贵单位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贵单位提出关于《高层建筑外开窗存在坠落安全隐患亟待重视》提案,已由市政协提案委交我局办理。我局吴志民局长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由分管副局长甘从春牵头,市城市物业中心办理,协调联络科跟踪并答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高层建筑的不断增多,高空坠物确实成为市民生活的一大隐患,尤其是随着时间的增长,外开窗坠落风险也不断加大。作为我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我局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46条规定,组织、指导漳州市物业管理协会于2019年12月30日编制并公布《漳州市物业服务费行业参考价及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业主最关注的物业服务费和物业服务内容两大事项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建立明明白白的物业服务消费模式,清清楚楚的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构建五个收费等级,对应配套五个服务等级,累计24大项、137小项,全面指导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落实好“外开窗”等小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高层建筑外开窗的安全防范,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街道、社区等多方协作联动,共同发力,我局将根据自身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各属地物业主管部门组织部署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加强宣传引导和自查自纠,定期做好日常巡查,对于缺损等安全隐患的,按程序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最后,衷心希望贵单位继续关心、支持、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并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再接再励,持续推进,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增强广大业主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宜居富美漳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复。
领导签署:吴志民
联系电话:2961613
联 系 人:黄莉婷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