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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A076号 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城函〔2020〕15-26号

发布时间:2021.06.08来源:点击率:0

卢碧莲委员: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您提出《关于打造漳州“城市产业名片”的提案》,已由市政协提案委交我局办理。我局吴志民局长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由分管副局长甘从春牵头,市容管理科办理,协调联络科跟踪并答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广告是城市的名信片,户外广告由于其具有持久性强、千人成本低、到达率高等特点,在繁荣地方经济、美化城市环境等方面发挥着起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漳州市城管局在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发挥户外广告特点,打造漳州“城市产业名片”做了以下工作:

(一)科学编制专项规划。为了进一步规范漳州市的户外广告设置,更快更好的开展户外广告管理工作,在市城管局牵头下,投入280多万元,邀请北京清尚环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对漳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进行规划设计。2014年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漳州市户外广告规划设计方案》。

(二)开展审批服务举措。为推广漳州市具有一定知名度、美誉度的本地品牌产业名片,打造“漳州产业名片”,城管部门加强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管理,推行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许可规范化建设,简化申办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倡“一趟式”便捷服务,为开展户外广告宣传活动提供快速便捷的渠道。截止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含高新区、台投区都开展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服务,有10个单位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审批窗口。2019年,仅芗城、龙文两区城管局就受理审批户外广告2012件(含临时广告)。

(三)提供法律法规保障。为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打造漳州“城市产业名片”,市政府在提供法律法规保障上下功夫,2008年市政府出台了《漳州市区户外广告和标识设置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 2014年市政府通过了《漳州市户外广告规划设计方案》。今年,市城管局着手修改完善漳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制定《店牌店招设置导则》,推动漳州市户外广告管理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户外广告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户外广告的审批、管理和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取得的成效

(一)户外广告规范管理越来越好。近年来,通过出台《漳州市户外广告规划设计方案》和《漳州市区户外广告和标识设置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开展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同时结合沿街道路两侧立面整治,使市区以往杂乱无章的广告招牌变得的规范有序,使一些影响城市容貌的破、旧、脏、差户外广告得到整修,使户外广告布局更加科学、设置更加有序、设计更加精美、发布更加规范、品味更加高尚,不断提升城市品位。

(二)政府服务企业理念越来越强。政府为企业服务意识越来越强,积极为企业“搭台唱戏”,不仅每年开办花博会、茶博会、蜜柚节等大型展会和招商引资活动,而且通过电视、网络、报刊及户外广告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漳州本地优秀企业与品牌,不断扩展本地品牌的影响力。                                            

(三)户外广告关注度越来越高。当前,无论是各种大型展会、商务活动,还是一些重大庆典活动都离不开户外广告,尤其户外大型LED多彩屏不仅具备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的特点,而且还具备持久性强、千人成本低、到达率高的优点。户外广告的无外不在、随外可见,占领了城市的各个角落,吸引着公众的眼球,并以其独特的方式呈现出一个城市、一个企业、一个品牌的形象,也越来越受关注。

三、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法规还不够完善。漳州市户外广告管理还未立法,对一些影响漳州容貌,制约城市品位提升的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还不能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现有的《户外广告规划设计方案》仅局限于芗城、龙文两区,已跟不上漳州城区向台投区、高新区拓展的步伐,不能满足户外广告发展需求,影响制约城市品位提升。

(二)一些企业认同感还不强。一些本地企业对户外广告认识度、认同感还不够强,如:市区设置的46块大型LED彩屏,还未有本地企业设置运营的。一些本地企业往往重视电视、网络等新媒体宣传感染力、影响度,而忽视户外广告到达率高、持久性强、成本低的优点。其实,户外广告,尤其大LED彩屏广告可以较好利用消费者在途中、在散步、在公共场合产生的空白心理,通过多次反复而对某些企业、产品留下较深印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法律法规。城管部门将主动作为,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住房与城乡建设等有关单位,根据漳州市城市规划、本地区风貌、格局和区域功能,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安全美观的原则,修定完善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同时,邀请专业部门,组织专业人士,对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制定漳州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导则。主动对接市人大,积极参与立法调研,推动户外广告管理立法工作。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和法规,着力形成高效管用、全覆盖的规范制度体系,为户外广告的审批、管理和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加强政府主导。在推广“漳州城市名片”上,坚持属地政府统一领导,注重上下联动与条块结合,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主动为本地企业提供服务。同时,鼓励本地优秀企业、知名企业积极参与广告设计、制作、发布,遵照科学布局、设计精美、形式新颖、品味高尚、发布规范”标准要求,借助户外广告这个宣传平台,利用设置在主干道、重要商圈、城市重要“窗口”节点等地域的大型LED彩屏、大型看板、灯箱开展宣传活动,使漳州市民或外来人员耳闻目染感到漳州本地知名企业、品牌,提高本地优秀企业知名度。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并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再接再励,持续推进,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宜居富美漳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复。

领导签署:吴志民

联系电话:2961613

人:黄莉婷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