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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05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漳国资〔2020〕51号

发布时间:2021.06.16来源:点击率:0

市住建局:

4月1日,由人大交办的《关于扶持漳州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建议》(第0050号)收悉,现将与我委有关的问题函复如下:

一、关于创新工程建设组织模式问题

2018年,市政府出台了《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漳政办〔2018〕11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第二点“重点任务”中对“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加快建成产业基地、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水平、提升装配施工水平、推行信息化管理、推行建筑全装修、促进建筑全装修、促进绿色发展、推行工程总承包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等9个方面的责任单位及重点内容进行了明确。

二、关于推行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融合发展问题

我市属国有企业没有对民营建筑企业的设立优秀名录库和合格名录库。同时,我委鼓励并支持国有企业与优秀民营企业的融合发展,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三、关于制定奖励扶持政策问题

《意见》中第三点“政策支持”中对“加强用地保障、实施奖励、加强金融服务、落实税费政策和加大行业扶持”等5个方面的责任单位、内容,其中特别明确了建设单位可享受奖励的3个方面的内容和标准,奖励扶持规定政策清楚。

 

签发领导:庄文海 

    联 系 人:钟发元

联系电话:2050162

 

 

  漳州市国资委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