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A020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国资〔2020〕85号
许惠勇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速美丽漳州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问题
按照《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18-2020)》的有关要求,目前,环境集团按要求在垃圾分类的前端配套设施,垃圾生态流转屋内设240L、660L垃圾桶及除臭灭蚊蝇装置,并按垃圾分类要求设置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等四类投放口。该项目于2017年启动,截至2019年已建设完成421座并投入使用,2020年计划增加80座(目前新增完成建设5座,在建2座),到年底完成500座建设任务。同时,在生态流转中心设计配置中大型垃圾压缩设备,采用全密闭微负压设备,臭气全程收集经生物除臭后达标排放,实现可分类收运生态流转,为垃圾分类奠定设施基础,有效实现垃圾分类收运。
二、关于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问题
环境集团在现有120部垃圾直运车辆的基础上,特针对垃圾分类清运多增加配备12部垃圾分类标识清晰完整的垃圾分类收运车辆,其中包含5部其他垃圾收运车辆、4部厨余垃圾收运车、1部餐厨垃圾收运车、1部有害垃圾收运车、1部可回收物收运车。同时,在原有100条垃圾清运路线的基础上,明确分类运输体系,重点实施“干湿分离”,增加部署垃圾分类6条示范收运线路,其中芗城区3条(新桥、巷口、南坑)、龙文2条(碧湖街道、步文街道)、高新区1条,全力提升垃圾分类清运的整体水平。
签发领导:庄文海
联 系 人:钟发元
联系电话:2050162
漳州市国资委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