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 漳州开发区开展全区城市管理执法领域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漳招管执字〔2020〕5号
各科、室、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汲取“3·7”坍塌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州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现将《漳州开发区开展全区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漳州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开发区开展全区城市管理执法
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泉州市鲤城区“3·7”新冠肺炎医学观察点欣佳酒店楼体倒塌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批示和近期省、市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关会议和文件部署要求,根据《漳州开发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年底,在全区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下简称“大排查大整治”)。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集中整治一批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的安全事故隐患,努力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按照“深查、细查、严查、查到底”的要求,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和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简林田局长担任组长,陈文志局长助理与郑国华副总监担任副组长,各科、室、队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法制与执法督导科。
三、排查内容
(一) 房屋安全
联合安监、经发、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全面彻底排查“四无”(无审批手续、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厂房和施工工地的项目部办公室、工人宿舍等临时建设。
(二)交通运输安全
道路运输要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整治货车超限、“黑客车”“黑客运企业”,严厉打击“两客一危”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务工人员返岗包车等长距离班车的途中检查。
(三)户外广告安全
持续开展全区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开发区户外广告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清查整治,发现破损、不牢固、违规的广告强力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严厉批评教育,并按照规定依法拆除。
(四)办公安全
各科、室、队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对办公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电气、防盗、防火相关内容,确保办公使用电源、电线、电器安全,门窗、保险柜的锁具能正常使用,消防安全相关设备准备充足、运行正常。各科、室、队应落实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防范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确保有备无患。
(五)执法安全
组织开展执法设备、装备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执法记录仪运行情况,执法车辆安全情况,防刺服、头盔等执法安全装备的使用情况等内容,注重海上、山地等高风险区域执法安全。结合《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规范》等相关文件,开展一线执法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实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有效规避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
四、实施步骤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9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部署,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
各科、室、队要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结合辖区、行业实际情况,开展自查,形成书面检查记录,层层动员、广泛宣传发动到干部职工,形成全员参与行动的工作氛围。
(二)检查整改,集中攻坚阶段(即日起至10月31日)
各科、室、队要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对自身工作相关领域进行深入细致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建立台帐,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各科、室、队要认真填写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关报表(附件1、2),由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每季度首月1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阶段性报表(附件1)和工作小结,每月15日前将排查出的隐患清单(附件2)和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法制与执法督导科。
(三)统筹推动,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29日)
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法制与执法督导科适时组织开展综合性暗查暗访或隐患问题整治“回头看”,并针对问题提出意见和处理建议。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科、室、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对因工作失职发生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
各科、室、队要于2020年12月18日前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总结报送法制与执法督导科,由法制与执法督导科汇总并于2020年12月21日前上报区安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科、室、队要认真贯彻落实《漳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强化责任、强化措施、强化落实,及时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科、室、队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立案查处;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科、室、队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各科、室、队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做到闭环管理。对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查处,该停工的停工,该停业的停业,该拆除的拆除;对无证上岗、违章冒险作业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保障一方平安。
(三)强化舆论宣传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严肃追责问责
对各科、室、队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关绩效工资和评先评优资格。对因责任和措施不落实、或隐患“清零”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上报开发区相关部门倒查问责处理。
附件1:漳州开发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表.doc
附件2:漳州开发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销号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