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两节”“两会”期间供水 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暨今冬明春 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漳招管规字〔2020〕1号
招商水务,各燃气企业:
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两节”“两会”期间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通知》(漳建城函〔2019〕143号)的要求,我局制订了2020年“两节”“两会”期间供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规划建设局
2020年1月10日
关于开展2020年“两节”“两会”期间供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暨今冬明春
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两节”“两会”期间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通知》(漳建城函〔2019〕143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发〔2020〕1号)的要求,为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向好,现开展2020年“两节”“两会”期间供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对照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恐安全等要求,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两节”“两会”期间供水燃气行业生产安全,实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目标任务,保障消防救援通道安全。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全面掌握燃气、供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情况,认真对照行业安全生产、防恐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采取查阅资料、踏勘现场、提问考评等方式,从企业管理单位的履责和管理体系、设施运行、事故应急、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等方面,组织排查重点环节、部位,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关键岗位以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以及市政公用行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及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应对突发性事件,确保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一)城镇燃气
1.管道方面重点整治:一是对2014年1月1日前已安装的未经安装监检、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压力管道,要督促辖区城镇管道燃气公司加快工作进度,落实检验、整改、办理使用登记证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二是对于2014年1月1日后安装的未经安装监检、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压力管道,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并进行注册登记,加快推进城镇管道燃气公用管道的检验和注册登记工作。
2.液化石油气钢瓶方面重点整治:一是无证经营燃气,倒装或非法充装的黑气经销点;二是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无证货车非法运输、为非自有钢瓶非法充装、非法倒装等违法行为;三是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违规使用醇基燃料,燃气燃烧器、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龟裂、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的违规行为;四是瓶装燃气供应点、居住小区的用气安全问题;五是充装非自有产权瓶、翻新气瓶、超期未检瓶、检验不合格或报废瓶的违法行为;六是未落实对超期未检瓶进行送检的。
(二)城市污水
重点检查市政污水管道疏通疏浚情况,检查井下、管道及其他密闭空间维保作业是否有完备的操作规程和作业程序,是否备齐防护维保装备及相关检测仪器、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污水窨井盖是否按照要求加设安全防护网,井盖巡查维护机制是否完善,应急抢修机制是否及时高效。各类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是否合理、管理是否到位;安全防护工具和设备是否齐全,是否规范使用;是否按要求配备安全人员,并持证上岗,作业人员是否正确着装,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施工现场围挡管理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日常管理到位。突出检查城市污水处理厂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处理厂内有涉及二氧化氯、盐酸等化学用品运输、储存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执行,加药加氯车间、泵房等是否做好排气通风及有害气体的预警检测等。
(三)城市供水安全
要做好供水水质、生产安全,稳定供水、应急到位。重点检查各输水管线、水厂、加压泵站等重点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检查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保证高峰用水时段的供水生产调度、应急水源调配、备用电力设施储备等工作;检查水厂日常检测指标检测能力、二次供水和自建供水设施管理情况、消毒剂使用情况,是否制定有涉及氯气泄漏抢险制度并落实到位。突出检查“人防、物防、技防”等防恐安全各项措施落实,以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重点目标档案建立情况。供水企业的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消火栓建设是否纳入辖区道路新建改造落实“三同时”,是否建立完善的市政消火栓管理台账,并及时将新建成投用的消火栓纳入管理台账实时更新,消火栓维护管理主体及资金保障是否明确,消火栓完好率是否达100%,做到有路就有消防栓。2020年1月底前,供水企业要对市政消火栓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做好全面上漆保养、迁建修复等市政消火栓维护管养工作。
(四)地下管线保护保护
重点检查供水、供气等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是否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方案;检查地下管线的实际埋深及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及时设立地下管道安全警示标志,检查管道清淤作业等密闭空间安全操作管理机制、井盖安全维护管理机制,并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完好、不松动;检查施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施工范围、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作业,是否存在未经管线产权单位同意和在情况不明情况下盲目开工、冒险施工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0年1月10日前)
部署和推动区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企业要结合实际制订详细措施方案,全方位开展自查自改活动。检查中务必突出重点,做到自查认真、自改到位、自我提升,切实消除各类问题隐患。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月10日-2020年两会结束)
各有关企业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检查整改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请分别于2020年1月13日和3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书面总结报告(加盖公章)报送至规划建设局。
(三)检查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
规划建设局对各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将活动开展情况反馈至漳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真抓实查。各企业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整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强化措施、强化落实,要深入安全生产第一线,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整改责任制,强化隐患整改和查处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相关责任主体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实行问题销账制度,整改必闭环,及时消除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该停用的必须立即停用,该停业整顿或者取缔的要依法依规予以执行,坚决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落实及复核验收工作。
(三)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和火灾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整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严格监管执法,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火灾防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