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 春季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免学杂费资金的通知
漳招管教财字〔2020〕6 号
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19〕14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春季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资金(免除学杂费)下达给你们,全区合计1.92万元,款列“2050204 高中教育”,其中:省级配套资金1万元,区级配套资金0.92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二、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学年1600元。
三、严格按照闽教财〔2016〕47号要求,指导、督促所辖学校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工作,对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实施免费入学,并及时将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学校。
四、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将要加强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相应扣减专项补助经费。
附件:2020年春季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资金安排表.docx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教育局 财政局
2020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