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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 批复2020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

漳招管财字〔2020〕11号

发布时间:2021.06.21来源:点击率:0

各部门、各单位: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2020年预算草案已于4月14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第7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好本单位预算执行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组织收入,加快盘活存量资金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开发区党委、管委会总体部署,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足额完成各项收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减征、免征或者缓征应征收入,也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确保完成年度收入预算。要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资金,用好用足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尽快清缴结余资金,结转资金在报批后优先安排支出。

    二、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执行
    在当前全球性疫情蔓延、经济下行和完成财政收入任务目标压力加剧的形势下,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在预算执行中严控各项支出。日常经费按照“有保有压”原则,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基础上压减一般性支出。社会事业专项严格审核把关,逐项确认项目开展的必要性,优先满足疫情防控及企业复工复产等相关支出需求。“三公”经费支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原则上只减不增。持续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对预算执行中因政策变化等原因确需调整的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预算安排用于全区性项目的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本部门工作经费或业务费等。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改变采购项目预算。

三、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预算执行事前规划,依照年度预算安排及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按轻重缓急统筹资金安排。其中基本支出按序时进度支付,项目支出要围绕绩效目标,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实际进度,按照相关合同和规定程序支付,着力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时效性。

 要按照十九大报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执行中的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实现;加强绩效自我评价,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公开;强化评价结果应用,逐步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

四、做好预算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开发区党办《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漳招党办字〔2016〕10号)的要求,除涉密以及明确暂时不公开的单位外,各部门应在收到财政部门预算批复20个自然日内,及时做好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并妥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特此通知。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