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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漳州开发区住房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闭环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招管规字〔2020〕23号

发布时间:2021.08.23来源:点击率:0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住建领域消防安全隐患闭环治理工作,确保住建领域消防安全,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关于消防安全隐患闭环治理工作的通知》(漳建安[2020]10号)和开发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漳州开发区消防安全隐患闭环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漳州开发区住房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闭环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漳州开发区住房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闭环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漳州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2020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开发区住房建设领域消防安全

隐患闭环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漳州市安全风险源头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漳委办[2020]10号)、《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关于消防安全隐患闭环治理工作的通知》(漳建安[2020]10号)和开发区《消防安全隐患闭环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推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我区住房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
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政府
办公厅《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入开展行业系统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领域火灾风险,为
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消防安全隐患闭环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漳州开发区住建领域消防安全隐患闭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金彦云局长任组长,林文洲副局长、黄森杰局长助理、肖官富局长助理、黄秀钿规划副总监为副组长,建工科、质安站、城建科、物管科等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在建施工工地、人防工程、供水燃气行业、直管公房、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指导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和闭环治理工作,编制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工作。

    三、隐患排查要点
    (一)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方面
    质安站、建工科要结合高层建筑消防整治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持续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开展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情况,仓库、活动板房、临时工地用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情况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的防火性能,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查处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组织开展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二)供水燃气行业消防安全方面

     城建科每年应提出市政消火栓建设和改造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供水企业实施,督促指导供水企业将市政消火栓建设与供水设施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同时要联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部门开展市政消火栓专项检查,摸清实有数、差额数和损坏数,建立完整的消火栓档案。要督促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定期检查、及时维护市政供水设施,整改损坏、被圈占、被埋压的市政消火栓。整治期间应根据专项检查及时增补市政消火栓,对市政消火栓进行全部维修、保养,确保完好率。

    要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及时检查、整改管道、设施、报警装置等埋深不足、途经垃圾焚烧点、与其他管道及窨井交叉、明设管道未进行外加保护、不同材质管道连接点、温度补偿段及变形补偿管段等隐患,并在管道总阀门处设置醒目标志;督促燃气企业加强临近高层建筑的场站内部安全管理与巡查,按照借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城镇燃气企业对燃气制气厂、输配管网、液化气贮灌站、供应点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抓好燃气管网隐患点整治和用户安全用气。

   (三)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方面

    物管科要加强属地日常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排查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公共区域电动车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引导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宣传工作,消除小区楼道内堆积的易燃易爆物品,进一步推动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有建立住宅专项维修金的小区,物业企业应按流程申请使用,对于符合紧急情况支取条件的,按紧急支取规定及时给予办理。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金的,物业企业应制定维修方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并报业委会、居(村)委会、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协调处理,组织业主筹集资金及时维修,同时建档备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直管公房消防安全方面

    住管科要加强对直管公房日常巡查力度,切实做好直管公房区域内的防火灾事故的安全整治工作。

    (五)人防设施领域消防安全方面

     建工科要对早期人防工程、单建式人防工程,人防资产租赁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督促管理单位持续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其他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各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隐患闭环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第一时间制定整治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应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部门报告,整改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落实监管责任。各科室要根据责任分工,督促指导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闭环治理工作。要主动对接应急、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隐患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确保工作落地见效、隐患闭环管理。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科室要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企业及时报送消防安全隐患闭环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并于每年1220日前汇总报送本行业工作总结。联系人:廖连明,电话:6850675,邮箱:liaolianming@cmh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