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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结算2019年和 下达2020年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的通知

漳招管教财字〔2020〕8 号

发布时间:2021.09.10来源:点击率:0

各有关幼儿园: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结算2019年和下达2020年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0〕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和2020年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下达给你们,全区合计11000元,款列“2050201学前教育”,其中:省级配套资金7200元,区级配套资金3800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省级学前教育资助资金,根据“福建省学生资助信息化工作平台”上报的2019年春季、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数,补助标准按照一类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2000元、二类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1000元标准进行测算,并按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确定的省、市、县(区)分担比例安排。(其中省级补助40%,区级配套60%。)

二、各幼儿园应做好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工作。

三、幼儿园应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档案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学2014〕19号)精神,做好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归整和管理学生资助档案。

四、区级财政、教育部门将对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机制,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制度。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相应扣减专项补助经费。

 附件:结算2019年和下达2020年学前教育政府资金安排表.xls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教育局                财政   

                               2020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