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光临漳州市档案信息网
今天是: 天气预报

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古雷石化园区提升营商环境暨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古管综〔2020〕21号

发布时间:2021.06.17来源:点击率:0

各镇场,区直及派驻各单位,区属各国企,石化园区协调办:

2020年第三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古雷石化园区提升营商环境暨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责任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根据责任分工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管委会将对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管理。

石化园区外(优惠及奖励政策除外)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古雷石化园区提升营商环境

暨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抓工业,抓大工业,建设工业新城”决策部署,积极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弘扬亲商安商优良传统,以制度创新为牵引,打造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高地,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绿色生态石化产业基地,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当好先锋,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新发展理念,弘扬“马上就办”和“钉钉子”精神,以简化办事手续、减少办事时间、降低办事成本为着力点,以市场主体期待和需求为导向,以优化企业服务和人才服务为重点,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以优质的制度供给、服务供给、要素供给和公平的市场体系,减少企业办事流程环节,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市场主体竞争能力,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着力构筑最佳营商环境,努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我区预计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87.85亿元,增长8.5%;规模工业总产值完成350亿元,增长12.9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06.4亿元,增长13.04%;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180亿元,增长31.77%,其中工业项目投资140亿元,增长17.58%;实际利用外资额完成20亿元,增长50.38%。

石化园区要立足主责主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力实施“1144”工程,推进“存量变革”,促进“增量崛起”,实现“变量突破”,重点打造园区“2159”亿级续建、新建投资项目,即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及福建古雷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联合体项目2个投资百亿元以上续建、新建项目,漳州奇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合计45万吨ABS及AS项目等15个投资十亿元以上续建、新建项目,福华气体空分空压项目等9个投资亿元以上续建、新建项目。

企业服务更精细,实现三个100%,即省市和区级出台的政策100%落地实施,政企直通车实现企业服务100%覆盖,企业诉求得到100%限时回应。

(一)以服务化打造便利快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整合各类行政服务资源,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实时共享,实现流程再造,简化程序,缩短办事时限、精简办事材料,推进改革落地,让企业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1.整合各类行政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新模式,推行“1+11+X”服务模式

推行“1+11+X”服务模式,即由园区协调办统一收集汇总各类企业需要协调解决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要素保障等需求,根据职能分工分解到11个区工作机构按各自行政职能做好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审核审批,各镇、场,驻区各派出机构,区属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协助配合的服务新模式。

责任部门:园区协调办牵头,区属各工作机构、驻区各派出机构、各镇(场),区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2.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增强企业获得感

1)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①推进审批流程再造。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外,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个窗口收件,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0%以内,涉及的论证、评审等环节累计时限原则上压缩到30个工作日以内。最大限度简化流程,提升审批效率。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行政服务中心)、经发局、社发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局、应急局、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气象分局等有关单位

实行多评一表、模拟审批。除环境影响评价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文件评审外,对社会投资项目涉及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文物考古方案、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节能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各类评审事项,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探索实行“统一受理、同步评审、统一反馈”,缩短投资项目评审周期。推进园区统一组织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继续推进“模拟审批”,在土地预审完成后,让暂不具备基本建设项目受理审批条件的重大项目,提前进入模拟审批程序,提前准备材料,提前开展模拟审批工作,缩短正式审批阶段工作时间。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行政服务中心)、经发局、社发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局、应急局、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气象分局等有关单位

③实行多审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构建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机制,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防雷装置设计审查、通信设施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统一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加快投资项目设计审查与施工许可,持续深化“多图一审”改革。推进“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不得重复审核和要求建设单位多次提交对同一标的物的测绘成果。实行多验合一,实施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防雷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

责任单位:经发局、行政审批局(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社发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局、应急局、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气象分局等有关单位

④降低企业成本费用。规范中介服务,完善中介服务诚信奖励、失信惩戒制度,将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信息推送至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将合格的中介服务机构纳入建设工程项目技术审查机构备选库,并向社会公开。加大中介服务收费清理整顿力度,引导中介服务机构提高专业化水平、优化服务质量。加快电子证照应用,加快信息化建设,可以通过政府内部信息共享获得的有关文件、证书等材料,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交;对行政相对人前期已提供且无变化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对行政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服务费用,由审批部门支付并列入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社发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局、应急局、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气象分局等有关单位

⑤创新工程建设模式。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强化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完善监管体制,推动跨部门联动监管,营造公平、公开、便捷的市场环境。利用“科技+制度”,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推进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在我区的建设和应用,推进工程领域招投标网上公开工作,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实现规则创新、流程再造。

责任单位:建设局、经发局、财政局牵头,行政审批局(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

2)优化不动产登记

优化财产登记服务简化登记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在产权转移和登记中,进一步优化程序、压缩时限、精简材料、减少费用,强化住建、自然资源、税务、公积金、银行等部门协作。以全市统一审批系统为依托,推进相关部门间的数据对接、交换,推动不动产登记手续的全程网上办理。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信息共享、集成服务”,住房情况查明、登记受理、申报纳税等事项同步申请、同步办理,所有材料一次性受理和审核。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一律缩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进一步方便企业。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牵头,建设局、税务局,古雷不动产登记处、古雷房产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

3)提高获取水电气和网络供应便利化

简化报装流程,压缩施工时间。推行用水、用电、用气、网络接入等公共服务“一站式”办理,从办理手续所需程序、时间、费用、稳定性和收费透明度指数入手,进一步优化流程。

方便企业获得供水措施,在报装手续、现场勘查、工程设计、工程安装等方面逐项承诺工作时限,将企业供水办理全流程时间缩短至25个工作日。对道路挖占所需市政、园林、交警等相关手续进行并联审批,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企业生活用水、生产用水最低分别按漳州市区收费标准的50%、70%收取,由水务公司直接予以按优惠收取后再向开发区申请差补,差补资金列入区财政预算。

方便企业获得用电措施,调整减少10千伏报装办电环节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施工、装表接电”4个环节,平均办电时限压缩到50个工作日;建立电力工程审批“绿色通道”,实行自然资源、交通、市政园林、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一站式”联合审批,快速受理审批10千伏及以下电力管线的规划、掘路和占路等事项,总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工业用电收费标准不高于漳州市同类用电价;推进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推动直购电政策落地实行直购电模式。

方便企业获得天然气,将集中报建客户报建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距离中压管道1km范围内,45个工作日完成工程并交验,距离中压管道1km以外范围,80 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并交验。推广“一单到底”故障维修服务,接到燃气事故报警后,抢险人员15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组织抢险,用气故障报修24小时内处理完毕。

方便企业获得网络宽带,简化网络报装程序,打造一站式服务,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完善服务平台,开通微信、支付宝服务平台。力争企业办理网络报装时间压缩50%以上。推出网络套餐等优惠服务,最大限度降低企业使用网络成本。提高网络报装办理流程透明度,公开网络报装办理流程及各项费用,允许有资质的公司承揽报装工程业务。提升4G网络覆盖率,加快推进5G网络布设使用。

责任单位:经发局牵头,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局、治安办(交警)、供电公司、燃气公司、水务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等有关单位

4)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化

深化商事制度集成化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放宽准营限制。按照“一照通办、一码通用、证照分离、照后减证”要求,提升各类型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等各个环节便利度。企业名称实行自主申报、网上核准。工商登记全面实行“一人办结”制。按照各类证照“能减尽减,能合则合”的要求,拓展“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对已经合并登记的事项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不再单独核发社保登记证。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加快电子证照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领域的推广互认。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包括注册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等三个开办环节)。实行免费刻制公章。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实现全覆盖。加强许可管理与企业设立登记管理的衔接,缩短行业经营许可办理时间,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各许可管理环节的“一码贯通”,让“准入”和“准营”同步提速。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应用管理,深化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信息共享,推进部门涉企信息全归集、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牵头,行政审批局(行政服务中心)、治安办、社发局、人民银行漳浦支行、税务局等有关单位

5)提高纳税缴费便利化

推进纳税便利化、信息化改革,加快网上税务局建设,拓展网上办税项目,完善数据证书应用,实现网上办税无纸化。打造智慧办税体系,完善推广手机移动端办税,创新智能咨询服务模式,拓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宝和微信等多元化缴税方式。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趟”清单,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次数。编制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推行预约办税。加强纳税人的辅导和培训,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合理简并申报缴税次数,推行财务报表税企间转换工具,缩短附报时间,简化附报流程。升级整合实名办税系统,实现实名办税信息采集与公安部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的实时比对。提升实名信息利用效率,实现一次采集多次、多处使用,进一步简并纳税人附报资料。对出口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提高出口退(免)税办理效率,对符合条件的一类企业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二类企业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三类企业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四类企业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拓展网上税务局业务功能,依托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实现发票领用“网上申领、线下配送”或“网上申领、自行取票”,实现发票代开“线上申请、网上缴税(费)、自行出票”或“线上申请、网上缴税(费)、线下配送”。全面实行发票自动验旧,取消手工验旧。

责任单位:税务局等有关单位

(6)完善港口服务体系,创新通关模式,优化国际贸易流程

建立口岸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涉及口岸通关问题,集体研究、及时解决。争取海关监管机构在古雷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降低企业成本。参加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在享受省级50%保费补助和3%保单融资贴息的基础上,区财政再配套20%保费补助和3%保单融资贴息,补助上限不超过500万元。提升港口自动化作业水平,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启动铁路进古雷港区研究工作,提高综合运输和装卸效率。完善口岸通关流程与作业时限,推进报关报检、通关与物流并联作业,探索公布涵盖各通关环节的货物平均放行时间,将通关准备和进出口货物提离时间压缩50%。梳理和规范集装箱港口作业收费,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布口岸作业环节收费清单,港口规费按照厦门港现行规费标准收取;港口作业包干费、库场使用费不高于厦门等大陆地区同类货物、同类装卸量的收费标准。固废处理收费价格不高于全国七大石化基地同类固废收费最低标准。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再降低20%以上。开展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完善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落实查检合一,海关全年进出口平均查验率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推进企业信用等级的跨部门共享,对高信用等级企业进一步降低查验率。深化闽台通关合作,完善闽台海关信息互换机制,扩大进口台湾商品单方采信范围。研究制定检验检疫重点监管对象清单,按风险防控要求,对清单内商品减少侵入式查验,对清单外的商品实行非违规不查验通关。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3.0应用,推进集装箱单电子化,研究小提货单无纸化,实现国际贸易“一站式”办理。拓展与出口退税申报、金融、港口等深度对接,与周边省市、台湾地区和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

责任单位:古雷海关、东山海事处、出入境边检站、古雷港航服务中心、财政局、经发局、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人民银行漳浦支行等有关单位

(二)以法治化打造公平公正的良好发展环境

1.加强企业司法服务。加大企业周边治安整治力度,对危害企业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优先受理、优先侦办、优先审理,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项目建设专项法律服务,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持续推进涉企案件诉讼服务措施,注重加强举证指导,减少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突出解决商业纠纷的时间、成本,提高司法程序的质量指数。

责任单位:社发局牵头,治安办、法官工作室等有关单位

2.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诉调对接,健全完善由法院与司法行政机构、仲裁机构、各类调解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等组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建立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及时便捷化解纠纷,提高商事纠纷处理效率。支持仲裁、调解机构聘请台湾地区仲裁员、调解员,搭建两岸经贸合作争端友好解决的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法官工作室牵头,社发局等有关单位

(三)以国际化打造稳健开放的良性金融环境

1.增加有效贷款。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要求,健全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考核评价和尽职免责机制。提高动产抵押法律指数。督促金融机构平等对待民营等不同所有制企业,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合理下放审批权限,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的申贷获得率,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向上争取信贷资源和政策支持,扩大信贷投放规模,对符合产业政策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信贷需求的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各类企业做到“应贷尽贷”。

责任单位:财政局牵头,经发局、人民银行漳浦支行、漳州银保监分局漳浦监管组、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

2.提高融资便利。加强政银企沟通协作,完善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机制,优化企业融资环境,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对接运用福建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一口受理、分级协调”机制,缓解信息不对称、征信手段不健全难题。改进抵质押登记服务,建立健全不动产、动产、权利等抵质押、转让登记和公示制度,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依法办理抵质押登记。继续清理整顿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清除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严格限制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保险资金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创业创新。

责任单位:财政局牵头,经发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人民银行漳浦支行、漳州银保监分局漳浦监管组、古雷不动产登记处、古雷房产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

(四)以专业化打造竞相发展的创新创业环境

1.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深化产学研合作。协助指导条件成熟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鼓励企业在开发区设立研发机构,支持重大研发机构争取国家预算内和省级预算内资金支持,并由区财政按核定仪器设备投资额的30%给予资金补助,研发机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非独立法人研发机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由企业建设并独立核算的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争取国家预算内和省级预算内资金支持,并由区财政给予资金补助,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推进与厦门大学共建古雷石化研究院,力争尽快签订共建协议、挂牌运营;与清华大学共建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实现挂牌运营,并接收相关专业学生赴开发区石化企业实践。

责任单位:财政局、经发局、党群工作部、税务局等有关单位

2.设立古雷石化产业基金及奖励

对于符合我区产业规划的石化项目及关键配套项目,从项目试生产(缴纳第一笔主要产品增值税)当年起,前2年按不高于当年实际开票销售额的3%奖励,后3年按不高于当年实际开票销售额的2%奖励。对入驻的与生产性企业相关联的生产服务性企业,按实际到资额的10%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度奖励资金从古雷石化产业基金中列支,于次年奖励给相关企业。企业建设期间涉及的事业型收费按基准价的下限收取。按合同约定工期如期竣工投产的项目,视具体项目情况,按不高于2万元/亩的标准,由财政列入预算,给予企业基础设施配套奖励。

责任单位:财政局、经发局、建设局等有关单位

3.完善人才政策体系,鼓励企业引进人才。落实市20条“人才新政”配套办法,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人才发展政策体系。加强与国家、省出台的系列人才政策衔接,不断创新人才改革举措,力争在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加快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人才政策优势。鼓励企业引进人才,对企业引进的高级人才,经人才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后,享受漳州市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人才行动计划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引进我区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优秀人才,对符合省级工科类青年人才政策的,给予企业税前支付全年薪酬最高100%的资金补助;对符合市级主导产业技术人才岗位专项补助政策的,给予企业税前支付全年薪酬最高60%的资金补助。补助最长不超过三年。

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等有关单位

4.强化人才服务保障,深化人才交流。实施建立一个高层次人才服务网、发放一张高层次人才服务卡、建设一批人才驿站、推出一批优秀人才政策联络员、新建一批人才公寓等人才“五个一”工程,建立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促进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加快给予台企与内资企业同等待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依法放宽对台湾专业性、技术性、学术性等领域人才的资格认定,加快推进两岸创新创业创意基地等平台建设,着力为台胞解决贷款、社保、医保等方面困难,积极吸引台湾青年来漳创业就业。落实留学回国人员创业优惠政策,建立普惠式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简化落户、子女入学等证明和办理手续,支持知识产权抵押贷款等创业融资,全方位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认真落实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待遇,打造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让在我区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享受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全面提升我区人才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建设人才公寓,以限价房的方式出售给企业、高级人才和高管,不重复享受住房补贴。

责任单位:社发局、党群工作部牵头,自然资源局、建设局、治安办、财政局、税务局、人民银行漳浦支行、医保中心古雷管理部等有关单位

5.保障企业人力需求。鼓励企业与漳州科技学院等市域内的本专科院校通过联合办学、委托代培等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经常性举办人力资源招聘会,向企业免费提供就业服务信息、相关政策法规信息,以及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对符合职业培训资金直补政策的企业,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鉴定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按相关标准给予经费补贴。

责任单位:经发局、财政局、社发局等有关单位

(五)以精准化打造全球全产业链招商引资

1.坚持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招引。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外出招商活动。突出重点产业,聚焦百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核心标志性产业,加强产业研究和产业链布局分析,针对台湾、欧美、日韩等重点地区和国家重点石化企业,开展全球精准招商,通过“产业链招商”“国别招商”等方式,全面提高招引项目质量。紧盯龙头项目,重中之重推进中沙(古雷)项目,跟踪古雷炼化一体化二期、福佳炼化一体化、永旭石化等大项目,确保前期工作再提速。突出招商选资、选税、选业主,聚焦世界500强企业、行业巨头,跟踪盯紧长春化工双酚A、台达化学EPS等项目,力争再集中签约落地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全面推动精细化工产业,力争引入工程塑料产业链、己内酰胺下游、腈纶氨纶精纺下游产业链,促进石化全产业链发展。解决原料供应,加快引进奇美ABS项目原料丙烯腈(AN)项目,围绕为奇美PC项目及上游长春化工双酚A等项目提供原料,加快引进丙烷脱氢制丙烯(PDH)项目。

2.用足用好各类招商引资平台。积极参与筹办今年石化联合会在漳州举办的“2020中国化工园区与产业发展论坛”,运用好本次层次高、影响大的与世500强石化企业沟通联系重要平台,邀请国内外知名化工企业到我区参观考察,进一步拓宽招商渠道,储备更多优质意向项目。继续参加98投洽会活动,布置古雷特装展厅。继续参加进口博览会,策划进口采购签约订单。开展“线上招商”“在线洽谈”,对2020年上半年通过平台线上集中签约的外资项目、年内外方有实际到资的,每个项目给予招商部门不低于30万元奖励。鼓励存量外资企业增资扩产,新设外资企业加快到资,对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两年内外方累计到资5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申报省级财政按1%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2020年上半年外方实际到资达3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申报省财政按1.5%比例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经发局(商务局)牵头,财政局等有关单位

(六)以时代化打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1.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凡是企业反映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服务企业机制,继续推进重点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建立跨部门走访、执法的联动协作机制,避免交叉执法、重复检查。在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依托园区协调办,积极作为、主动靠前服务、热情搞好服务,做到企业有所呼、政府有所应,企业诉求100%得到限时回应,擦亮园区“亲商”服务品牌。

责任单位:园区协调办牵头,各有关单位

2.强化开展一线考察干部工作。坚持正向激励和追责问责相结合,把考察结果作为干部培养、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形成注重实绩、崇尚实干、敢于担当、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持续推动干部转变作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给予引荐项目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个人奖励,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固定资产投资额减半为标准)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给予该单位呈报工作人员个人嘉奖奖励;其中,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固定资产投资额减半为标准)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给予该单位呈报工作人员记三等功或记功奖励。

责任单位:纪工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经发局、社发局等有关单位

3.加强督查考核及成果运用。 对于企业诉求,园区协调办要及时分解落实交办,各责任单位要按分工,及时高效完成交办事项;协调办要跟踪进度,督促责任单位、协办单位抓紧推进、高效办结;若未能按期办结协调事项,协调办要及时启动督查督办程序。对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进行每季度考核一次、每半年通报一次、年度综合考核,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同一协调事项被发督办单2次以上(含2次),扣除绩效总分30分;全年被发督办单数超过年度交办任务总数四分之一以上(含四分之一),扣除绩效总分30分;年度内考核突出单位,给予绩效总分追加不超过30分奖励。对项目引荐单位给予年度绩效考评加分奖励,成功引荐总投资100亿元(含10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首先引荐单位加10分;成功引荐总投资20亿元(含20亿元)-100亿元(不含)以上工业项目,累计引荐项目的投资额居全区前四名的,分别加8、6、4、2分。首先引荐单位为经发局(商务局)等业务主管部门的,加分标准减半(上述投资额以项目建成后的实际投资额为准)。

责任单位:园区协调办、办公室、经发局等有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意见精神,对接国际国内先进理念和最佳实践进行改革,把疏通制度瓶颈和解决体制机制问题作为营商环境改革重点,切实承担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深入分析本部门本单位营商环境中的突出问题,找准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出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年度重点督查事项和绩效考核体系,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单位追责问责。

(二)着眼企业需求,确保精准施策。加大营商环境跟踪研究力度,及时调整不符合发展趋势、不适应现实需要、不具备兑现条件、不明确落地流程的涉企政策条款,增强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全面采用成本收益分析,对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政策进行事前评估,防止给企业增加不合理的制度成本、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动态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地区,积极借鉴、复制营商环境建设先进经验。

(三)加强宣传推介,做好政策解读。对于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对于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深入企业开展宣讲咨询活动,提高园区营商环境显示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吸引高端创新要素集聚园区,营造凝心聚力建设一流绿色生态石化产业园区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