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成立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古管综〔2020〕24号
各镇(场),区直有关单位,治安办、消防大队: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划转有关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的通知》(漳政办〔2017〕70号)和《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委托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使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浦政文〔2019〕116号)精神,为加强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相关工作衔接落实到位,经管委会同意,决定成立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 翀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林宝敏 安办主任、应急局局长
黄伟峰 治安办副主任
成 员:曾宪梁 交通运输局局长
林立志 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杨惠煌 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
卢宗勇 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卢惠龙 治安办干部
潘吉洁 古雷消防救援大队助理工程师
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烟花爆竹各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部署、协调各镇场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重要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烟管办,下同。),挂靠区应急局,主任:杨惠煌,成员由应急管理局、治安办、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局、古雷消防救援大队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和协调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研究制定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督促各镇场和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培训工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活动,参与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和应急救援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事项。
二、明确职责分工
应急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治安办: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焰火晚会燃放,依法查处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治安和刑事案件,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没收违法的烟花爆竹。
市场监管局:负责烟花爆竹的经营活动进入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烟花爆竹经营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核发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营业执照。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营业范围经营、假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执法局:对非法经营、占道经营、公共场所摆摊设点、街面销售烟花爆竹的整治处理。
交通运输局:负责烟花爆竹承运单位、运输工具准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资格认定及其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打击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古雷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参与燃放事故案件抢险救灾处置;协助应急部门对烟花爆竹储存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属地管理的安全监管责任,配合做好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参与烟花爆竹事故调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烟管办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推动我区烟花爆竹“一体化”监管工作改革,联合各镇场、职能部门依照各自工作职责经常性开展执法检查,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处相关处理情况及时报送烟管办。
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