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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西镇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浦沙政〔2020〕30号

发布时间:2021.08.24来源:点击率:0

各村、镇直机关各单位:

2020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为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服务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风险管控。各村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漳州古雷经济开发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于2020年3月19日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清明祭扫等聚集性活动的通告》(详见附件)贯彻执行。

二、压实工作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对疫情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的重要讲话精神,各村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统筹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工作。(一)各村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压实村干部责任,做细做实工作方案、应急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本村散葬坟墓祭扫的防聚集管控工作,确保不扎堆,严禁明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加强巡查和管控,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二)根据漳浦县民政局关于清明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的有关管理规定,积极做好宣传,配合漳浦县殡葬服务机构推行开展网络祭扫及安排代为统一祭扫等文明祭扫新方式,以简洁、肃穆、庄重的殡葬新风服务群众。(三)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带动左邻右舍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四)劝导辖区境外人员无特殊情况暂缓入境、回国返乡,采取遥祭追思、网上祭祀等形式表达对先人先祖的缅怀之情。

三、全力保障安全。各村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总)支部、村委会牵头,民政、派出所、道安办、林业站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辖区清明期间内外交通疏导、现场管控、秩序维护、疫情防控。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落实防控和应急措施,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采取最严厉的措施,严格禁止各类野外用火活动,慎防因使用酒精消毒引发火灾事故。

四、深化移风易俗。各村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自身健康安全防护,自愿选择非实地祭扫或疫情结束后再适情进行现场祭扫,倡导群众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通过村村响广播、悬挂横幅、宣传单等方式加强宣传,发挥村委会、红白理事会、老人协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作用,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工作。

 

附件: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清明祭扫等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沙西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清明祭扫等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时期,为避免人员集聚,巩固一阶段来的工作成果,根据《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0〕52号)精神,现就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暂停各类公祭及其他自行组织的聚集性清明祭扫活动。

二、漳浦县殡仪馆、漳州和祥陵园、漳浦县烈士陵园等公墓、骨灰安放场所、烈士纪念设施已明确不接待祭扫纪念活动,本区居民不要前往祭扫。

三、倡导居家追思、讲先人故事等形式,表达对先烈先人先祖的缅怀之情,确保人员不聚集、不扎堆。  

四、对办理火化服务、骨灰安放等一切从简。参加人员需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登记等服务,服从管理。

五、各级党员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我行我素的,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给予严肃查处。祭扫重在静心诚敬,继承优良品德,而生命重于泰山,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为了您和家人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积极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本通告自即日起执行,疫情应急响应终止后不再执行。                                        

 

 

           古雷开发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