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霞美镇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的通知
浦霞委〔2019〕2号
各村(居)、镇直机关各单位:
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现将《霞美镇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霞美镇委员会
霞美镇人民政府
2020年元月7日
霞美镇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要负责人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上级党委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全面加强党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并作为向党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建立健全党委员会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清单,列入党委工作检查内容,督促党委会其他委员履行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等重要参考;
(四)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适时召开党委会会议或者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大问题,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五)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六)协调组织、宣传、政法等党委工作机关重视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
(一)领导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推动各级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重点,并接受人大的监督;
(三)建立健全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木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和政府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完善督查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执法能力建设,整合监管力量,优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监管、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必需的经费和装备;
(五)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适时组织召开政府会议或者食安委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及食品安全监管空白、职责不清等问题;
(六)督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支持食品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
三、镇党委其他委员职责
(一)加强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督促指导组织、宣传、政法、网信等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支持食品安全工作;
(二)适时听取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问题。
四、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职责
(一)协助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指示精神以及本级党委和政府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推进“五主”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研究制定本地区食品安全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加强考核监督统筹推进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
(三)、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适时召开会议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相关问题;加强部门分工协作,落实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推动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
(四)、组织推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五)、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 防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六)组织制定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及时组织开展本地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
(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八)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和科普宣传、食品安全教育、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五、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
(一)加强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明确分管行业(领域)食品安全相关责任部门责任,每年听取分管行业或者领域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履职情况报告,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二)每年组织分析食品安全形势不少于一次,及时研究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问题;
(三)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注:各村(居)、镇直机关各单位要参照镇里的做法,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