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美镇关于印发霞美镇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 方式的通知
浦霞政〔2020〕35号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大的镇情镇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进一步明确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到位、分工明确,推动我镇人口普查工作有序顺利开展,参照《古雷开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特制定了《霞美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霞美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1日
霞美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为加强组织领导,霞美镇成立了霞美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人口普查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具体承担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一、职责分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合力做好普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协助镇政府领导负责人口普查的全面工作;做好各村(居)、镇直各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人口普查办公室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本级政府承担的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统计站:具体负责全镇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督促,全面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技术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村(居)、各相关部门开展普查各阶段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提供人口相关基础信息,协调普查大数据应用和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工作;配合做好人口普查中相关政策与问题的研究工作;配合做好人口普查课题研究。
(三)派出所、边防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户口整顿资料,以及居住在本镇行政区域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资料;协助开展登记对象身份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负责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组织动员共同参与人口普查,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四)民政办、卫计办、文化站: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死亡人口殡葬信息;协助开展死亡人口比对复查等工作;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死亡人口等行政记录;协助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卫健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复查工作;负责组织中小学采取“一堂课”等方式进行普查宣传;配合同级普查机构开展教育系统内的普查工作,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在校学生等行政记录;协助做好人口普查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配合做好有关少数民族人口和宗教场所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参加社保人员的详细行政资料;协助做好基层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调工作;按有关规定配合做好人口普查表彰方面的相关工作;负责协助做好人口普查广播、电视等新闻宣传的采编报道工作;配合做好社镇矫正对象的普查登记工作。
(五)自然资源所:负责人口普查制图所需地理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开展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协助提供房屋登记方面的资料。
(六)村建站:协助做好普查摸底、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七)文化站:协助制定全镇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做好人口普查宣传报道;指导、督促各地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负责协调互联网上宣传工作,协调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平台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手段,宣传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统筹协调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
(九)财政所:负责协助做好镇本级普查工作经费的协调保障和使用监督;负责普查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十)农办、水利站:负责配合做好农村地区的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和入户登记等相关工作。
(十一)镇综治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向同级普查机构依法提供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并发动网格员积极配合人口普查工作。
二、工作方式
(一)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决定人口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人口普查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策。日常工作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根据普查工作需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协调本系统做好人口普查相关工作。
(四)人口普查准备和登记阶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分阶段做好人口普查指导和检查工作,推动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普查涉及的有关政策问题需要协调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商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按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