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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杜政〔2020〕10号

发布时间:2021.08.24来源:点击率:0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港区党工委、管委会部署,根据《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古安办〔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形势平稳,对于服务保障全区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各村(居)、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密围绕疫情防控这一当前最重要工作忠实履行安全防范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港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履行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以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的实际行动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际成效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大安全监管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目前还处于不停工或半停工、半复工状态企业要跟踪服务,坚决防止特殊时段特定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统筹协调工作,高度关注运送疫情防控重要物资的重点车辆,相关部门要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码头等,结合疫情防控做好节后返程高峰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重点防控医院、村(居)卫生所门诊和居民小区发生火灾或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事故;加强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坚决查处不顾安全条件、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的生产行为。同时,对危化品、非煤矿山等节日期间不停工企业,要盯紧薄弱环节,加强重点检查和督导。对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充分考虑假期延长、开工不足等因素,做好重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对人员密集型企业,尽可能做到疫情未解除之前不复工,防止交叉感染。各村(居)、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提前思考研究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支持。

三、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好自身防护

各村(居)、各部门要切实抓好自身疫情防护工作,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做到教育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所有区域严格消毒,保持清洁,确保通风,严格实施机关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制度,严格执行每日报告制度。要做到既完成好任务,又保证队伍不被感染。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式,运用电话督促、信息化明查暗访、远程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安全监管更加精准有效。确有需要开展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核查工作时,要高度重视抗肺炎病毒的安全防护工作,为工作人员配足配齐医用口罩、手套和护目镜等防护设施,及时清洗消毒监测设备和仪器等。

四、进一步强化保障,做好防控应急

各村(居)、各部门要充分考虑当前新型肺炎病毒在密集、封闭场所的高传染特性,积极遵循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建议,在转移避让、集中安置、抢险救援、灾后重建等各个环节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规程,既要减少灾害损失,也要切断病毒传播途径;要密切关注、积极防范应对大风寒潮、大面积降雨、地震等自然灾害,强化应急机制,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备勤、灾情管理、会商研判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时清点储备物资,科学制定调拨预案,做好物资调拨准备,落实灾害救助政策措施,及时跟踪冬春救助情况,妥善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杜浔镇人民政府

2020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