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出租屋管理的通知
杜政〔2020〕11号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我镇出租屋管理通知如下:
一、各村(居)要严格实行村干部挂钩责任制,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原则,对责任区域内的所有出租房屋进行全方位摸排登记造册,并要求现有出租屋房东停止一切招租行为,严禁出现新增出租房屋。
二、出租屋房东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原则,承担起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对已租住的租客进行登记和监管,切实做好已租住房客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不新增出租房屋、不新接人员入住的疫情防控要求,劝说未返回杜浔的外地租客近期暂时不要返回。如有外地返浔租客,出租屋房东必须在当天主动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告。对存在隐瞒、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严格按照《漳州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10个一律”通告》要求,依法追究出租屋房东的法律责任。
三、房屋租用人员要响应政府号召,保持良好的卫生健康习惯,做好自我防护,勤洗手、勤消毒、少出门、不聚餐、出门戴口罩。要密切留意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向当地村(居)委会报告。
四、凡是租住在杜浔镇域范围内的企业节后返工人员或从业人员,特别是自行租赁未向当地村(居)委会或镇政府报告的,欢迎广大群众踊跃向村(居)委会或镇防控指挥部(举报电话:0596-3885508)举报。
杜浔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