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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企业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杜政〔2020〕14号

发布时间:2021.08.24来源:点击率:0

各村委会: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恰逢企业要开工复工及保障市场供应有序恢复生产的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面临更复杂更繁重的局面,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构

我镇已成立由分管领导林海东负责,并抽调畜牧站、农技站、海管站各一名工作人员组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辖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各村委会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由村1名主干负责、1名村干部具体负责,召集村级农民技术员(农业技术员、水产技术员、畜牧技术员等)组成专班,负责对上述农业生产经营者进行“人盯企,企盯人”的全面疫情防控。

二、强化排查建档

村工作专班要在镇工作专班的指导下,对所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企业开展“拉网式”的全面排查,排查内容包括:1、是否复工开工;2、从业人员情况:建立花名册、人员来源、元月20日后活动情况等;3、是否建立完善疫情防控的体温检测、场所消毒及落实配戴防护口罩等工作制度;4、登记记录每天的人员出入及监测情况;5、重点对外来人员建立元月20日后的详细活动情况,重点加强其身体健康的管理,并专门建立外来人员健康台账。

三、强化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以下几种情形,要求业主立即上报村工作专班或镇工作专班,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

1.发现体温异常、出现咳嗽、肺炎干咳等症状;

2.发现来自重点疫区或近期去过重点疫区的人员,包括:湖北、温州、晋江、莆田、福州等;

3.运输车辆来自上述重点疫区的;

四、强化生产经营中流动人员的防控工作

要责令经营业主制定完善的生产经营流动人员的防控管理办法,按《农林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企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古农综2020〕6号)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相关措施。

附件1:杜浔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企业疫情摸排情况表.xls

附件2: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企业人员健康工作的通知 (1).doc



 

杜浔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