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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杜浔镇2020年河长制任务清单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杜政〔2020〕 25 号

发布时间:2021.08.24来源:点击率:0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杜浔镇2020年河长制任务清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杜浔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1日

 

杜浔镇2020年河长制任务清单工作方案


根据2020年古雷港开发区河长制工作要求,当前我镇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还存在一些生态环境问题,为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大问题整改督查力度,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要求

(一)工作目标

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重拳出击开展整治;落实保障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治,确保按要求时限整改完成我镇被通报问题。

(二)工作要求

根据《杜浔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杜委〔2017〕20号)文件要求,各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辖区问题整治责任,按照目标要求,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各站所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整治相关工作,落实《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闽政〔2010〕1号)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细化整治措施,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具体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人:各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根据属地原则和河长责任制,对本辖区内被通报问题负总责,负责本辖区内水环境污染问题的整治落实。

1.河道保洁工作

进行河道水葫芦、垃圾等漂浮物打捞清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牵头部门:水利站

人:林志恩

完成时限:2020年6月15日前

2.养殖污染整治

1)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全面取缔禁养区和可养区存栏数250头以下生猪养殖场,以及可养区存栏数250头以上不达标排放又不实施达标排放提升改造的生猪养殖场;对可养区存栏数25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实施达标排放提升改造,同时,加强禁养区、可养区养殖业的监管,确保不回潮反弹。

牵头部门:畜牧站、环保站

人:洪振佑、陈瑞强

完成时限:2020年7月15日前

2)牛蛙养殖污染整治。全面取缔牛蛙养殖。

牵头部门:海管站

人:黄美生

完成时限:2020年7月15日前

3)河道鸭鹅养殖污染整治。全面取缔河道水域或河滩河堤鸭鹅养殖场。

牵头部门:水利站、畜牧站

任人 :林志恩、洪振佑

完成时限:2020年7月15日前

4)河道或河道两侧挖(围)池塘养殖整治。全面取缔河道水域、河滩挖(围)养殖及河道两侧挖(围)池塘养殖不达标排放的养殖场,加强达标排放养殖场管控。

牵头部门:水利站、海管站

人:林志恩、黄美生

完成时限:2020年7月15日前

(5)网箱养殖污染整治。全面取缔河湖、水库范围内的网箱养殖。

牵头部门:水利站、海管站

人:林志恩、黄美生

完成时限:2020年7月15日前

3.生活建筑垃圾污染整治

进一步健全乡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三级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六有”环卫保洁长效机制,即有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有村民卫生公约或村规民约、有一支按五百人口一员配备的保洁队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卫生费收取办法、有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有建立可追究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垃圾治理常态化、规范化运作。同时,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在沿溪设置警示牌,建立巡查管控机制,杜绝群众在溪边溪岸乱堆乱扔垃圾。

牵头单位:村建站

人:连金海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推进实施全镇农村生活污水PPP工程包;加强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牵头单位:村建站

人:连金海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5.工业污染整治

一是严格执行工业项目环境准入和重污染行业环境准入条件。二是打击企业违法排污。强化工业企业日常监管,对企业环保设施及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企业生产废水达标排放,督促企业完成在线监控的安装。三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偷排、漏排或超标排污行为。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企业,立即责令停产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恢复生产;对严重违法排污企业,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开展“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取缔、关闭工作。

牵头单位:环保站

人:陈瑞强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6.农业种植面源污染治理

通过举办培训班,引导农户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利用广播、宣传标语、横幅、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强化农药、化肥和农业废弃物面源污染治理,提倡增施有机肥,落实化肥零增长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建设田间农业废弃物收集池、农业可回收废弃物收集站,建立农业废弃物回收机制。

牵头单位:农办

人:陈少彬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7.河道采砂洗砂整治

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洗砂行为,加强管控,加密巡查,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对偷采盗采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不留死角。

牵头单位:水利站、国土所

人:林志恩、郑为民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部门职责

1.环保站:牵头做好被通报问题中流域水环境治理的指导协调,对流域内存在的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配合区农林水局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农业污染减排工作。

2.水利站:牵头做好被通报问题中河道非法采砂、水葫芦、河道乱倾倒垃圾、破坏河堤、河道乱占乱建、河湖网箱养殖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建立河道日常监管机制,指导、协调建立河道水域漂浮物打捞和河堤垃圾清理长效管理机制。

3.农办:牵头做好被通报问题养殖场基本情况调查和养殖污染整治;负责督促指导规模化养殖场落实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污染防治处理设施配套;负责农业种植施肥、施药管控,以及农残膜等种植垃圾处理设施配套。会同镇环保站及相关村查处未经批准的规模化养殖场;对违法养殖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及环境违法记录在案的养殖场、养殖户,取消财政资金补贴、取消项目申报。

4.杜浔国土所:牵头做好被通报问中内陆域取土挖沙、洗砂等行为查处;负责对相关流域沿岸违法开采矿产行为查处。

5.村建站:牵头做好督促各村落实农村生活、建筑垃圾“三级管理机制”,落实农村垃圾处理考评等;负责实施农村污水设施配套建设,会同环保站牵头负责黑臭水体治理。

6.海管站:牵头做好被通报问题中牛蛙养殖,河湖、池塘养鱼等水产养殖的管控,加强水产养殖业排污检测,对不达标排放的责令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取缔。

7.杜浔林业站:牵头做好林业种植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林木种植施肥施药防控和残留物收集,推广生态林木种植,加快推进巨尾桉等经济林木改种生态林木。

8.工业办:牵头负责推进工业企业去产能和产业结构提升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工业节水提升改造,协同处置河流保护管理有关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林振宗书记、李相武镇长为组长,林海东主任科员为副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水利站,统筹整治工作。各村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亲自抓、负总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

被通报问题有关村主要领导对本辖区的整治工作负总责,进一步明确工作时限,细化工作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镇有关站所各司其职,按照方案的分工要求,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亲自指导、一线指挥、抓好落实。

(三)强化舆论宣传

镇党政办及宣教室要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做好整治宣传和跟踪报道,形成浓厚的氛围和强大合力。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整治措施和工作成效,适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促进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四)强化资金投入

镇政府设立水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工作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各村也要多渠道筹措整治资金。

(五)强化督查考核

镇党委、政府将根据《河长制管理考核办法》等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及各站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整治工作不及时、措施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弄虚作假和没有完成整治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整治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