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
杜政〔2020〕35号
各村(居):
为了切实做好省、市、港区关于《切实做好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整改要求和《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全面做好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推动村庄保洁常态化,结合杜浔镇实际,现就进一步落实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
要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12月13日省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整改专题会精神要求,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和管理责任,举一反三抓整改、标本兼治抓推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村(居)村主干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落实工作作风和检验工作能力的高度,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镇驻村领导、驻村工作组要主动抓好所驻村工作落实。要加强学习领会农村垃圾治理有关文件,执行好有关政策。
二、开展专项整治
从2020年4月1日至30日,各村(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以“清四堆”为重点的村庄清洁与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按照“上级统筹安排、镇村主抓落实、村民广泛参与”的原则,组织彻底清理村头村尾、房前屋后、沟渠塘埂、道路两侧、田间林间等乱堆放的建筑垃圾堆、生活垃圾堆、塘沟垃圾堆、陈年垃圾堆。专项行动实行每周一报,开展情况(详见附件)于每周一上午下班前报镇城建站。专项行动结束后,区住建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逐村验收,确保村村过关。区直有关部门将成立联合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镇村一线督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现场交办、通报函告、面对面会商、媒体曝光等方式,督促及时整改。各村(居)要综合施策,全面整改,确保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运行。
三、推进农村公厕管理
各村(居)要将农村公厕纳入村庄保洁范围,宣传推广农村公厕建设管护“一张图”,全镇每座农村公厕建档造册,挂牌明示公厕长、管理员、保洁员名单、联系方式和管理制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四、严肃考评问责
港区已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绩效考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并严格落实考评办法、实施考评奖惩。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措施落实不力、两次以上督导发现突出问题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被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并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要求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村(居)主要领导、驻村领导、驻村工作队长、包队干部等责任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问责问效。
五、加强群众监督
建立投诉举报的受理、核实、处置制度,处理农村垃圾治理方面的投诉和举报事项。各村(居)要认真落实投诉举报核实、整改工作。对同一举报件,因责任单位不作为、慢作为引起越级投诉举报的,经调查核实,给予严肃处理。
六、实施长效管理
开展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回头看”。各村(居)要根据《关于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漳州市农村保洁员管理暂行办法》,将农村垃圾治理有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开展农村保洁员考核评比。镇政府将对各村(居)制定落实措施、村规民约和保洁员配备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强化农村保洁员配备管理。保洁员离岗应及时补充配备,确保数量充足。要实施网格管理,对各村卫生区域定网格,定监督人员,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要开展日常巡查。责任部门开展不定期巡查,村落实卫生保洁每旬抽查制度,防止“反弹”和反复。要建立曝光制度,通过通报、微信等形式,曝光群众乱扔乱堆垃圾行为,提高村民环境卫生意识。
附件:杜浔镇“清四堆”村庄清洁与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周报表
杜浔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3日
附件
杜浔镇“清四堆”村庄清洁与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周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村(居) | 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数量(吨) | 清理农村建筑垃圾数量(吨) | 清理农村塘沟垃圾数量(吨) | 清理农村陈年垃圾数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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