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安办关于台商投资区“8·12”事故的通报
杜政〔2020〕104号
发布时间:2021.08.25来源:点击率:0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各企业:
现将《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安办关于台商投资区“8·12”事故的通报》(古安办〔2020〕6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及时将本通报传达至相关企业。同时,按照通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杜浔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9日